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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7個多月,公司稱不適任資遣

"他退保後我確實也領不到這兩個月的薪資以及產假56天,還有育嬰留停津貼,現在也只能求助於法律途徑,"

依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必須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或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時,才能請領生育給付。不過,所謂的滿280天或滿181天,是指生產前「曾經」參加過勞保的年資合計達280天或181天就可以,並不是指生產前最後一次的加保年資。

所以,應該是兩個月的薪資(生前六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 2 ,這筆是有的!!

媽咪加油~ 哪家公司啊 ? 這麼可惡////
如你所述
上班情緒不佳
身體狀況不佳
明明生理和心理都不適合再上班
最初公司也願意給你產假和育嬰假
會何要硬撐著上班呢
這樣對你和對公司都不好
只好大家撕破臉啦
公司對派遣員工做了很多違反勞基法的事情我都知道,但是我需要工作,我只能裝作不知道,而也知道太多了,所以公司一直想弄掉我

至於身體狀況其實只有初期時候有出血,之後就一直很平順了,是他們以這點強迫我休息,他們把強迫我留停的說法合理化,我也求助過勞工局
勞工局跟我說:孕婦需不需要留職停薪不是我跟公司說了算,要醫生判定且有醫生診斷證明才可成立,他們不能強迫我休假,而是必須讓我正常工作到請產假為止,如果堅持不讓我上班也必須給付我這幾個月的工資。

現在也撕破臉了,調解不成立,勞工局就業平等專員告知我求助民事訴訟,他說在他看來是懷孕歧視,也提供我免費律師的管道,畢竟哪個企業會大方承認"我就是因為她懷孕所以不要的"

我是在外地工作,我並沒有這縣市的投票權,也沒管道可以尋求當地的官員幫忙,可跨縣市尋求政府官員幫忙嗎?
跟公司做對的下場

就是

公司會封殺你

會放話給你新的公司

讓你穿迷你鞋

被同事排擠

工作一換再換

半年換超過三家

會變包青天

黑到底

沒人會用你

恩,對你不利的地方很多,
公司主張因為你工作上有問題,
公司也願意給你時間讓你自我調整,
但你卻堅持不要,

那公司就真的可以直接資譴你了,
之前公司給你留停,已經是很不錯的做法了,,
要是別的公司,早就糾出你的問題,直接讓你走人了!

只能說,再去跟公司合解吧!!!
我不想讓他們這麼便宜
他們真的很惡劣,派遣員工辛苦工作,他們卻把派遣員工的勞退金吃掉,全省超過一半的派遣員工都不知道自己其實並沒有勞退,而且勞健保欠費也已經半年了,光勞保費就欠費200多萬,他們不繳清我之後生育津貼也領不到

mickey chung wrote:
我不想讓他們這麼便宜...(恕刪)


如果你有証實,當然,對你很有力,
但如果你只是知情,沒有實証,還要告他們,,
那有些無力阿!

加油~
台灣的老闆~
只會說有能力就不會領22K!!
自己卻給不起福利!!
沒工作後~有時間就陪公司耗吧!
爭取該有的福利八~

小弟也是請了育嬰假後~被FIRE掉的~
基本上你留職停薪後~因該也沒辦法復職了~

員工的福利~政府竟然沒辦法保障!!
加油!!!

mickey chung wrote:
我是102年5月任職...(恕刪)


基本上因為懷孕被資遣有相當多的例子

google就可以找到一大堆

有滿多也是01板友曾經經歷過的

建議妳可以用私訊問看看她們後續的情況

懷孕資遣

懷孕資遣判例
我只針對我應得的爭取,至於他們違法的事項我不想淌渾水,我的朋友建議我訴諸媒體,讓媒體去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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