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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基法的勞動契約(勞資糾紛).


fishshia1988 wrote:
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高...(恕刪)


就法律觀點來說,這契約確實違反勞動基準法,
就實際面來說,你都已經這麼厭惡這樣的契約下的工作與環境,
勸您一句,早些離開,早些輕鬆愉快.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
建議先想清楚

您是去學習職能,加強經歷,累積口碑.
還是僅僅想當個容易被取代,單純賣時間換取金錢的人

您再想想應該抱有那種心態,你真正應該重視與在乎的又是什麼

如何做才是最好,您心中應該自有答案了




Jack.He wrote:
就法律觀點來說,這契...(恕刪)


JACK 大大, SWITCH 大大

所述是很客觀.

雇主都不主動給"超時工作費" 一些加班費當鼓勵. (找其他理由"不給超時加班費"來拒給之可能)

對新手都沒有投資觀念的雇主, 有什麼好去計較. (除非很懂去計較是可得到好處)
真的是要考慮, 是否有再繼續工作之念, 擇良木而棲吧

當新手或資淺菜鳥, 什麼都不想投資去學"更多經驗" 放眼未來. 斤斤計較, 未來發展性會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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