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個人是個剛出社會的年輕小夥子....可以外派出國差...又是鴻海體系公司...等等...我個人是認為有個好跳板....雖然不懂 汽車電子產業....不過有家庭 待遇又不好....這就值得深思...!!!
hgveerdd wrote:汽車電子目前在科技業...(恕刪) 的確,事業群沒賺錢,日後分紅都是看別人吃餅自己只能流口水.連年終摸獎都一樣.我剛好分到不賺錢BG.所以如果分到不賺錢的事業群又長駐還不如回台灣找工作.最少還可以陪家人.
算了吧!35天回台一次就是這公司的外派模式了!說白了就是以出差之名行派駐之實!我本身也是大陸派駐人員,但不是這家公司,但與這公司交手已有多年,認識的人也不少,也曾找我過去上班,但我拒絕了。1:分紅都是畫大餅,沒保證,別把這當條件列入計算。2:有家室,以這條件實在不能答應,你認為實質所得值得你一個月才回台一次嗎?3:模式不同,條件即不同,為何不能重談?企業要找合適人選,我們也要評估企業合適與否呀。別看輕了自己而成了被動的一方。小小建議
t101nw wrote:給假不等於你...(恕刪) 樓主這個應該算是出差津貼但長駐應該要以派駐薪水去算的真的是被凹了而且在對岸工作時間可是如其他人所說的喔要想想值不值得就算要去對岸拼,也不要輕易被凹另外有談簽約獎金嗎鴻海分紅要看事業群應該算眾所皆知,最好先去打聽一下該事業群狀況
感謝各位的建言,因為目前所得知工作型態和當初所談的已經不太一致,且又有家庭因素,所以才想說如果能在爭取更好的福利,或許能在評估看看,倘若公司無法認同我所開出的條件,那也只能放棄~~只是文中大大提到一點,關於"長差35天回台7天",這點我也覺得有點納悶,這樣的長差形式不就等於外派,如果屬"外派",那福利薪資等重談我想也是合情合理,畢竟當初開出的職缺並無载明"外派",雖然現在外派待遇不比過去好,但在國外打拼,要的不就是待遇與所謂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