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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老闆愈來愈誇張,真實案例,只能說台灣勞工們真的很沒用都不敢抗爭

如果你沒有用到公司的任何資源那不給公司抽成是合理的,但這樣也沒必要去該公司當業務吧

反之如果你用到公司的資源如品牌、其它標的物件時公司抽成也是合理的。

不要當壓榨的資方、也不要當無理需求的勞方。

improvement wrote:
本來就是該給薪水啊,做不到業績可以把我辭退或是請我離開,但請人就是要薪水啊
那如果要業績才給錢,各位要不要先己身做起給我看看你們免費做半年。用嘴巴講誰都會講,要各位去接受都很困難了還敢說這是合理。如果合理,大家早搶了


那你就不要應徵業務性質的工作阿

公司給你薪水是因為公司希望你能幫它賺錢

照你的觀念

要給你薪水可以阿

但如果你連業績都沒有

那你是不是要把薪水吐回公司?

要搞清楚你的權利和義務在哪裡
小弟就是做這行的
除了沒底薪每個月還要付給公司錢
我老闆從來不應徵人
要進來還是要同事用介紹的
樓主應該很難想像對吧?
我說真的
我還拜託越少人進來越好
樓主其實這種公司真的不適合你
又累又沒底薪又被人看衰你幹嘛做
這種工作小弟來就好
祝樓主早日找到適合的兼職

沒有品牌誰敢拿房子給你賣啊??
誰敢付訂金給你啊??

屋主説好,房子給你賣,我到你們公司簽個委託約
你是不是要跟他說,我沒有公司,我們到麥當勞簽就好了
就算真的給你騙到一間好了
買方喜歡房子,說我去你公司付個斡旋金10萬塊,你去幫我談價錢
你會跟他說,我沒有公司,到星巴克拿張A4白紙寫下來就可以了??

沒有品牌的公司誰敢跟你做生意啊??
有品牌的公司,不用打品牌廣告??不用租個店面??不用裝璜??不用水電??不用秘書薪水??
要是業務都沒業績,公司撐不到半年就倒了
如果你覺得好賺的話,借錢去開一家吧

悠閒種子 wrote:
除了沒底薪每個月還要付給公司錢


當房仲還要付錢給公司,我沒聽過,你是那家的??
樓主真的欠砲 那麼會自己找自己賣 那就自己去賣吧
也別說什麼叫別人去做看看 是你自己要選擇的 我們都沒有喔

raika wrote:
當房仲還要付錢給公司...(恕刪)


table啊

improvement wrote:
因為正職薪水實在不夠...(恕刪)


樓主的思考邏輯讓人震撼
不限制上班時間

還要有底薪?





流浪漢都可以去騙錢了
所以你是去鬧的。

improvement wrote:
因為正職薪水實在不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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