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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假時數很罕見????

第一家公司
1. 每年固定特休需要年底請完,特殊原因主管寫公文申請延長,不然1/1充公
2. 有薪病假3天/1年(需證明)
3. 半薪病假?天/1年 (忘了,無須證明)
4. 女生的生理假 (不是女生,不知道=.=)

第二家公司
1. 依你到職日每年給你特休,並要一年半內休完(依到職日算)
2. 半薪病假30天/1年(需證明)
本公司一年給薪病假三十天,不過我很少請,有的人就很常,天數可能超過特休假,這年頭真的是敢的人比較可以享受到福利...
我們公司是 一日事病假不需證明
資深工程師以上… 請事/病假不扣薪(1年有限制日數:14日事假,30日病假)
有需要就可以請,主管不會刁難

但是… 特休假沒放完只能累積到明年,且有上限
結論… 一年當中有事情需請假的時間並不多,特休請一請還夠累積到明年
所以,對我幫助不大…


laovvye wrote:
很好奇01的魯蛇到底...(恕刪)


我也很想請病假, 因為在讀碩士在職班, 準備考試及作業, 跨張的請了二天半在家準備期末考。

因此, 特休早早就請完了, 無耐都不生病
本人今年請假天數超過20天(不包含春節)

從不需病假證明

只要打個電話說身體不適就OK

從來沒有被扣過一塊薪水

各位可憐的大大...要不要換個老闆

真的太可憐了
laovvye wrote:
很好奇01的魯蛇到底...(恕刪)


1.是你運氣太好
2.前公司是前500大,三大電信之一的財團,沒有全勤獎金,請病假照勞基法扣半薪
3.現任公司15天病假不扣薪不須證明

別把你得到的是為理所當然...依照法條規定,扣薪是正常的~而大部分的公司,都是依照法條行事

--------------
法條:(勞工請假規則 (民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修正))


第 4 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
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
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
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
1.是你運氣太好2....(恕刪)


法律規定的是下限
而不是上限
優於法律是必然
而不是偶然
我以前都直接請事假,看要扣薪水還是扣全勤,我都沒有意見,請假扣錢本來就是應該的。

laovvye wrote:
很好奇01的魯蛇到底...(恕刪)


不會有人天才到用病假

會用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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