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hulee wrote:你只要跟公司說, 勞...(恕刪) 只能跟你說你想太多了,只要符合調動五原則,一般來說如果真的是公司上業務所需,不得不這樣做,且員工不同意調動之下,公司取得資遣權,依法給相關資遣費用就可以了,但是不能無故用曠職的理由,不給付資遣費用。
我建議你跟你的主管還有人資部門商量探討看看。業績不好是你的問題還是主管的問題。如果是主管的問題就該調動主管,不是你。如果你認為5000元不能cover你的時間和交通費用,是否有其他加級或費用可報銷,這是人資要給的答案。懲罰性的調動,當然會影響你的健康。或許你希望資遣,也可協議。海大的公司不會太care你那個資遣費,它在乎的是表面的制度和老闆的面子。
sudustar wrote:懲罰性的調動,當然會影響你的健康。或許你希望資遣,也可協議。海大的公司不會太care你那個資遣費,它在乎的是表面的制度和老闆的面子。...(恕刪) 我的部門主管很早就跟我說過,上層不想資遣不想裁員,因為賠怕了所以才搞這個小動作,想看看有沒有人會自離現在看起來,公司靠這個還真的省了不少,增加了一點點EPS
只要事先沒有徵詢過你的同意再調你(如果你不同意也只能資遣你)原則上都可以去向勞委會申訴不過申訴完了要不就是拿錢走人 不然也不太可能繼續待如果真的打算不幹了 就到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依據小弟經驗五原則內只要符合其中之一 就可以要求公司資遣申訴期間內 公司不得對你有任何處置正常上下班 有年假就休 順拜找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