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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媽媽的同居人毆打

看來你媽已經被你後父影響,現在已經變成你後母了,

現在家裏都是後父加後母,很多事你應該知道怎麼做了吧,

你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快點安置你妹,那種吸了毒的人,什麼事也做的出來,

其他的你就不要管了,錢也不用在給了,千金萬金都是不夠的~

22319047 wrote:
爸媽在我國中時候就離...(恕刪)


明著來報警!!!

暗著來練壯點下次他打你就回擊!!!不然只會被吃死死!!! 找朋友幫忙吧!!! 還是請爸爸幫忙?

而且你媽也有很大問題,基本上這種得幾乎不可能會斷...

只會越來越愛,然後沒錢就被打,最後會上社會版...

你一定要保護好妹妹!!!

先報警吧!!!
都21歲了打不贏一個40多歲的老頭?

搬出去住阿,或者把他打趴讓他有所顧忌.
21歲不算離家出走喇,我高中畢業就直接跟我爸媽說我要自己出去生活了.
和爸媽文化隔閡太大,讓他們自己反省一下.
只是自己賺錢日子苦一點,但至少有自由,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

況且你年薪50其實養活自己加上另外一兩個省一點一定夠用.(因為我現在差不多是這樣).

我小時候住國外,其實20歲貸款成家算是滿正常的事情(當然台灣房子是太貴了).
我的意思是20歲就成人了,基本上目前和你的父母沒有什麼太大的權利義務關連.
當然你有想要寄錢回家那是你的選擇,應該也是好事一樁.
只是說都20了,其實就和40歲沒什麼差別,要為自己負責.
要告他嗎?是我我不會告他,但是下次再發生就看著辦.

告訴你媽她要自己選擇,不論他做什麼選擇他都要自己負責.

是我,我就搬出去,讓你媽自己反省一下,你也可以冷靜思考.
有吸毒事証,直接報警.

22319047 wrote:
爸媽在我國中時候就離...(恕刪)


你妹妹很危險.....

很危險...........

當母親不在 剩下你妹跟他

有吸毒情況下......

危險危險
跟警察當好朋友吧,販毒罪比吸毒最罪嚴重,請警察找人跟他買"糖果",
然後當場抓去關一關,火速搬家換電話跟FB帳號,驗傷單等他坐牢時再告他,多關幾年
你給你媽的錢多半應該也是被它拿去吸毒

你媽護著他這就比交難辦(但也有另外的可能 你媽知道那人的個性怕它傷害你們也說不一定)
可是有吸毒的人一般性情不定 建議你還是帶你妹離開 順便驗傷報警可能比較保險

一般它動過一次手打你 第二次 第三次就很容易再發生
再則你媽暫時基本的生活費也夠了 你也可以先停止給你媽錢(先存起來 未來再給你媽也無妨)
以旁觀者的角度還是建議你報警被案可能好一點
你都不怕妹妹給他性侵……
報警,帶妹妹走,媽媽放給他爛
22319047 wrote:
爸媽在我國中時候就離...(恕刪)



這是標準的軟爛人無誤。趕快處理不要姑息!

第一步是試探的動作,看看板大的個性是軟?是硬?如果版大的反應是很軟弱的話,
接下來你所有的一切都會被接管,包含你妹。

這種例子太多了,『請神不成,請到鬼。』十之八九的下場都是悲劇。要如何處理
要看板大的智慧,畢竟鄉民只是局外人。

二十一歲夠成熟了。上一輩的十八歲就結婚了。不硬起來保護自己和家人,以後如何捍衛
你自己創造的家庭???

對於令堂,我本人無冒犯之意,只是覺得令堂此舉太自私,沒有考慮到家人的安全
『引狼入室』。從發文中,不知道你和令堂之間還有沒有討論的空間處理這件事
。但是我覺得目前的情況是令堂已經被對方控制住。

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02-6632-8282。或是洽當地的法扶。

提供幾點建議:

緊急情況處理程序:
1. 報警。(打 110 或直接向轄區派出所求助)
(緊急救援、 協助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緊急庇護安置 ... 等協助。 )
(1)【親自至派出所報案】: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
(2)【警員至現場處理】: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
(皆為四聯單,被害人留存一張可作為證物)
2. 就醫驗傷。
( 1 )診療
( 2 )驗傷(取得驗傷單)

※一般情況處理程序:
1. 就醫驗傷。
2. 報警。(帶證物、證據親自到轄區派出所報案)
3. 打二十四小時保護您專線 0800 -000600 協談。
22319047 wrote:
爸媽在我國中時候就離...(恕刪)
radomanm wrote:
帶你妹搬出去住,錢也不要給你媽,順便跟你爸講。

+1
有沒有去驗傷?
這男的行為太超過
他是看你好欺負
公權力介入他馬上就當龜兒子了。
一定要報警!
ps:年紀輕只是代表沒經驗,不代表沒決心處理。
希望你能平安渡過此災厄。
樓主,趕快帶您妹離開吧.

報警......沒用,能抓他關他多久?警察前腳抓後腳您的母親就可能去保他了.然後他就開始報復了......

不要跟他正面衝突,這種人就是有點小聰明,碰塊皮都可能告樓主傷害.

如果能讓他再打一次最好,挨打以後立刻去驗傷,驗傷單留在身邊當成自保的武器(千萬不要拿這張驗傷單去告他,他要是告樓主時才拿出來使用.).

能的話....請樓主還是每個月匯一點錢到樓主母親的戶頭內,免得他告樓主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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