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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當法官會不會缺少社會經驗呢


AC1027 wrote:
法官是就證據作判決判...(恕刪)

正解
雖是這樣,但我覺得幕後的黑手更可怕
AC1027 wrote:
法官是就證據作判決
判決書的每一句話都要有憑有據
今天即使法官心裡覺得被告人有罪,
也還是必需就客觀證據判決,
否則就與法官最跟本的原則「無罪推定」相違背
如果要以民意為準 法治意義何在?
更何況決大多數民眾根本沒看過判決書
連討論的資格都沒有


不好意思要打你槍
我國每年多達百件被撤銷你認為問題出在哪?


我國無罪推定真有落實嘛
確定不是有罪推定?

偵查不公開,隔天報紙登出來
你想違法帶頭者是誰?

我國判決書比起大陸而言詰屈聱牙
連法律系有時都看不懂判決書
你叫人民要看懂
有期待可能性嘛

簡言之
法院不願與人民溝通
每個懸在高堂,把自己當神

連發源地德國本身都在檢討職業法官
日本更屌直接引進陪審制

說真的,有沒有社會歷練看的很清楚
原來是因為幕後的黑手的關係
我本來以為法官是拯救社會的英雄
處處都是黑暗呀
樓上不說還不知道,法官平均年齡原來都這麼年輕
照這種法官的素質與"歷練",跟找台電腦來判有什麼不一樣?

難怪那種"把證物呈上來"的諷刺笑話不絕於耳


PS:
幾年前傳說有一位天真又天才的女法官,正在審理一件性侵案件
性侵犯:我只是叫被害者幫我吹喇叭而已

可惜這位年輕的女法官聽不懂
說:把證物物呈上來
旁邊的法警無一不傻眼至極
NaCl-2012 wrote:
樓上不說還不知道,法...(恕刪)


懂不懂吹喇叭是什麼跟素質好像沒什麼關聯
心頭滅却
這跟法官年紀輕缺少社會經驗沒關係!而是牽扯到整個法學教育!
大家學英文的時候.永遠不會忘的第一課是什麼?
HOW ARE YOU?FINE.THANK YOU!AND YOU?
那些法律人.學到的第一課就是:寧可錯放一百.也不可錯殺一人!
其實這句話的重點是後面那段!但是法律人們往往重視第一段!
往後他們的法律生涯.腦海裡就是那句:寧可錯放一百!寧可錯放一百!寧可錯放一百!
寧可錯放一百相當於法律人念法律系的HOW ARE YOU?

政你媽的風 wrote:
不好意思要打你槍我國...(恕刪)

我覺得他說的沒錯,在正常客觀法治觀念下是如此
但每個人都有主觀的意見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薄弱,走向陪審團制是不可能的
就連領先台灣好幾十年的日本也才在2009年開始實施三年的陪審法試驗
清明時節雨紛紛 wrote:
看了一篇洪仲秋的新聞...(恕刪)

像有社會經驗的鄉民跟媒體的判法才可怕

AC1027 wrote:
法官是就證據作判決判...(恕刪)


你說的是原則
但法官要採信什麼~不採信什麼
確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所以這是很主觀的~

milo2314 wrote:
年輕法官所作的判決若...(恕刪)


+1
(不是指樓主喔.)
一堆看電視, 看網路的人就覺得自己最有正義感.
判斷最正確,客觀,
罵記者"斷章取義,亂報導"和媒體是"亂源"時也參一腳,
卻又相信媒體的資料多於檢調和法官的判斷.
好險, 真正能當上法官的人不多啊!



這三個法官的判決被討論無可厚非.
社會經驗足不足,只以年齡來看,很難客觀判斷吧?



不賭就不會輸,但是也不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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