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hau wrote:
家母好幾次忍不住去廁所而被公司警告
這間公司就別待了,看是閃人或是想辦法拿到資遣費再走,
不知您母親待多久?有可能病就是這樣引起的。
這種王八蛋公司九成是上市櫃代工廠。

一生真偽有誰知 wrote:
以前我在銀行工作時
我同事做人工肛門
一天要上4-5次廁所
一次30-60分鐘
請問
身為同事該如何......???????
上廁所沒錯..
但若造成他人困惱是否該知所進退呢?
PS..以前大家都不願擔任我同事職務代理人.嚇都嚇死了
人還在就這樣子,所以貴公司應該沒人敢請特休假去玩都怕同事抱怨囉

那改天家人生大病連請假一個月,
同事要分擔您的職務不爽,才第一天就聯合起來要您知所進退,您同意嗎?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jackhau wrote:
日前公司發布了一條規定:
工作中不准隨意走動
情節違反重大者,公司於以解職且不發予資遣費...(恕刪)
>>>
就公司發布的這條文 , 感覺沒有違反
勞動部應該也是這樣的意思
上周與勞動部的官員與 羅科長開會見面
詢及有關勞工薪資債權優先法案進度
羅科長回答 , 潘部長非常注重本案 , 有很大機會能在本年過關
大家再拭目以待 , 是否兌現 !
如果公司因為員工上洗手間
而以這一條規定予以解職及不發資遣費
很明顯是違法的 , 可以向各地勞工局申訴協調
公司口頭警告 ,就給他警告
如果確實沒有偷懶, 上洗手間的次數也沒有異常
僱主是不能限制員工上洗手間的
健康重要 , 如果真的不勘其擾
看能不能跟雇主協商 , 以資遣方式轉換工作或調其他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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