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限制上廁所,大陸可以管,我們沒法條管?

把員工當機器的公司,基本上沒有任何待在那裏的價值
日前公司發布了一條規定:
工作中不准隨意走動
情節違反重大者,公司於以解職且不發予資遣費

以上這個
所謂的情節重大 非常難以定義
另外 "於以解職且不發予資遣費"
也完全違反勞基法

如果真的因為常上廁所被要求辭職
請勿傻傻的簽離職單
相關提報給公司 因身體事由需要常上廁所的往來資料
也請留著
屆時如因此被趕走 而且沒取得資遣費
一定要上勞資調解
逼資方付錢~~這種案例多半調解委員會站在勞工一方

jackhau wrote:
我母親目前在一家電子...(恕刪)


花錢找人
讓他失禁在工作現場
然後
通知媒體~
勞動部基本上 只是浪費公帑的部門 不要寄望他們有任何實質幫助
我是個常常早上都會肚子痛的人,有時候好幾次,好怕到這種公司啊
既然公式敢這麼做,是事實就不要怕大家知道,建議直接樓主公開公司名稱

讓我們這種頻廁的人注意下,不要到時候去了造成兩方困擾

一生真偽有誰知 wrote:
以前我在銀行工作時
我同事做人工肛門
一天要上4-5次廁所
一次30-60分鐘

請問
身為同事該如何......???????
(恕刪)


你同事要常上廁所, 如果跟你工昨無關, 那又關你啥事?
如果影響你的工作, 就讓主管來處理.

最後,
請問
如果你是該同事, 你會怎麼處理?

一生真偽有誰知 wrote:
一天要上4-5次廁所
一次30-60分鐘

60分鐘?上完人還站得起來嗎?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jackhau wrote:
家母好幾次忍不住去廁所而被公司警告

這間公司就別待了,看是閃人或是想辦法拿到資遣費再走,
不知您母親待多久?有可能病就是這樣引起的。
這種王八蛋公司九成是上市櫃代工廠。
一生真偽有誰知 wrote:
以前我在銀行工作時
我同事做人工肛門
一天要上4-5次廁所
一次30-60分鐘
請問
身為同事該如何......???????
上廁所沒錯..
但若造成他人困惱是否該知所進退呢?
PS..以前大家都不願擔任我同事職務代理人.嚇都嚇死了

人還在就這樣子,所以貴公司應該沒人敢請特休假去玩都怕同事抱怨囉

那改天家人生大病連請假一個月,
同事要分擔您的職務不爽,才第一天就聯合起來要您知所進退,您同意嗎?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jackhau wrote:
日前公司發布了一條規定:
工作中不准隨意走動
情節違反重大者,公司於以解職且不發予資遣費...(恕刪)


>>>

就公司發布的這條文 , 感覺沒有違反

勞動部應該也是這樣的意思

上周與勞動部的官員與 羅科長開會見面

詢及有關勞工薪資債權優先法案進度

羅科長回答 , 潘部長非常注重本案 , 有很大機會能在本年過關

大家再拭目以待 , 是否兌現 !


如果公司因為員工上洗手間

而以這一條規定予以解職及不發資遣費

很明顯是違法的 , 可以向各地勞工局申訴協調


公司口頭警告 ,就給他警告

如果確實沒有偷懶, 上洗手間的次數也沒有異常

僱主是不能限制員工上洗手間的


健康重要 , 如果真的不勘其擾

看能不能跟雇主協商 , 以資遣方式轉換工作或調其他部門

既然規定"不准隨意走動"

就地脫褲子,直接給牠尿下去,就不會違反規定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