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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代墊款項,造成繳款過期,主管要處分我。

我就是不想代墊,所以才要等零用金撥款下來,才會延遲繳款。

aeslinc wrote:
我就是不想代墊,所以才要等零用金撥款下來,才會延遲繳款。


你應該直接說你沒錢,如果你的經理要你去借,你第一個先找他借

你看他借不借


aeslinc wrote:
請問哪裡資金上運用不當,當然以貨款及其他營業需求為優先,而且我也先連絡過104他們也說,在服務期間繳清就可以了。



你跟樓上一堆人沒搞清楚重點

1.幫公司代墊貨款本身就有問題了,採購可以把公家跟私人的資金這樣搞在一起嗎?
況且你之前還代墊這麼多,主管是有拿刀架在你脖子上叫你先出嗎?如果你資金控管的好,不會一直都有這種代墊情況.

aeslinc wrote:
過年前主管拿了一封,104的繳款單要我前去繳費,
但當時零用金尚未請款下來,所以我先打給104客服告知款項可不可以晚點支付(104說ok),
但後來零用金申請下來後,又因繳交貨款及公司其他費用(我自己也代墊了8千多),所以104的款項也沒辦法繳,


aeslinc wrote:我就是不想代墊,所以才要等零用金撥款下來,才會延遲繳款。


主管年前就請你繳104費用了,對他來說這應該早就是已經解決的事情,結果你申請下來零用金只能先付其他費用.
2.你申請前不知道這筆零用金無法cover所有費用嗎?
3.如果不夠,你有上報主管先告知他再申請另一筆專門給104的嗎?還是就拖到現在2月等零用金下來才處理?

104那邊有沒有遲繳根本不是這個問題的點
你不能自己認為再拖久一點也沒有違104約
因為他早在年前就通知你要處理這筆款項
就如同你主管講的,他認為公司誠信更重要,所以他早要你繳費,讓104催繳對他來說就是一種對誠信的羞辱
philosophy2468 wrote:
你跟樓上一堆人沒搞清...(恕刪)


認同你這篇,我剛看也是同樣感覺

零用金來不及、不夠,應早在繳款期限前就要想辦法解決,讓老闆接到催繳電話真的是...
之前就先報告主管,零用金不夠,他自己也說等請下來再去繳,貨款也是他要我先支付的,
現在是他翻口說,我當然知道資金這樣搞在一起不能阿,誰想要把自己的錢哪出去。

aeslinc wrote:
之前就先報告主管,零用金不夠,他自己也說等請下來再去繳,貨款也是他要我先支付的,
現在是他翻口說,我當然知道資金這樣搞在一起不能阿,誰想要把自己的錢哪出去。


aeslinc wrote:
過年前主管拿了一封,104的繳款單要我前去繳費,
但當時零用金尚未請款下來,所以我先打給104客服告知款項可不可以晚點支付(104說ok),
但後來零用金申請下來後,又因繳交貨款及公司其他費用(我自己也代墊了8千多),所以104的款項也沒辦法繳,


你自己對照一下,順序理一下.
我無意一直追著你打
你自己可以看我講得有沒有道理
如果你還是認為是主管的問題
我也沒差,下面你看看就算了,我也打住,我幹嘛這麼認真~
----------------
主管跟你講請下來再繳
問題是你把這筆款,主管認為該繳104的,結果拿去補之前的洞呀

之前的貨款他要你代墊,如果你身為採購的專業,你可以拒絕呀!!!!
你自己都知道這樣不能搞在一起,結果自己不也接受了?
結果自己代墊之後也沒有全部都付掉,還有缺口
那產生出來的後遺症,怪誰?

你認為主管是翻口
我看來根本就不是這樣
基本上就是你自己搞亂資金控管
有的代墊
有的缺口
有的拖延
亂七八糟的

一筆錢一筆帳
這原則不是最基本的?
什麼零用金撥款那麼慢

敝人曾經代墊六十多萬因為財務小姐漏掉一筆款當日要繳

客戶票據要好幾天才再收得到

因為為部門疏漏

只能自己先墊

不然小姐可能因跳票影響信譽遭解雇
aeslinc wrote:
過年前主管拿了一封,104的繳款單要我前去繳費,
但當時零用金尚未請款下來,所以我先打給104客服告知款項可不可以晚點支付(104說ok),
但後來零用金申請下來後,又因繳交貨款及公司其他費用(我自己也代墊了8千多),所以104的款項也沒辦法繳,
今天104打來催款,我主管聽到就叫我趕快去繳(又代墊5千多


104的貨款 拿去公司其他費用
還哭訴自己代墊費用
怪誰囉
神經太大條千萬別佔這種缺
其他金額不足 錢沒下來
應該施壓主管
代墊幹麻??????

我順道再補一個
零用金是零用金
貨款是貨款
這兩個根本就是不同用途
光會計內容就不一樣了

把零用金拿去付貨款
當然會計甚麼帳都能做啦
但是基本上就是亂七八糟一種
請不要再幫公司墊款.免得你墊的金額越來越大.你到離職前也未必拿得回來.就算離職後要拿回來也不容易.

萬一有款項過期未繳交.就會檢討零用金的撥發速度.這應該是主管與管零用金主管之間的事情.不需要你做任何動作.

就算擔心爆了.該墊的也該是主管.你應該跟他拿錢.他叫你先墊你就說沒錢.他不給.爆了.不是死他就是死管零用金的人.不關你的事情.你的工作是申請零用金.並拿錢辦事.若你早早申請.零用金下不來.出了錯.不在於你的工作範圍.該負責的並不是你.當然有些公司會故意凹你讓你代墊.但.你可以拒絕阿.可以推給管零用金的阿.公司又不是你的.關你什麼事情.

新公司需要在乎什麼處罰嗎??其次.就算沒有處罰.主管對你的考核也不佳.出外工作.難免有不平的事情.就認了吧或找更有制度的公司.

每家公司的零用金申請審核制度不一.一般來說有些是給一筆定額的錢.依管理者自己決定使用的順序.有些公司是要專項申請.譬如你申請要繳交104的費用.你就不應該拿去繳其他的費用.
其次.事情有時序上的處理.譬如主管很久之前就交代要繳交104的費用.就應該依序依主管的交代優先處理.這樣有事情可以拿主管要求拿來頂.也不會什麼事情拳拳都到自己的身上.

至於有人認為零用金是零用金.貨款是貨款.因此拿零用金去付貨款是不該的事情.但在部分公司的實際作業中.並沒有清楚的區分.都是放在某人的身上做處理.而只有在入帳的時候再加以區分.我想以此來論斷行為的對錯.是沒有意義的也沒有建設性的.也或許並沒有在真正的職場上接觸過相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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