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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卻走不了;硬走會被提告.…

TATAMAMA wrote:
前半段你對,後半段你...(恕刪)

+1

前面的部分,公司再怎麼惡劣,至少和你維持"溝通",
重要的是,儘管你心裡再怎麼不爽,但你對於公司提出協議,嘴巴上是"同意"的。 這是事實。

後面的部分,你擺爛你放空哨,都是直接切斷了溝通的管道,
重要的是,儘管你有多麼充分的理由,
對於你的工作沒做好這部分,是得不到公司和客戶(主委與住戶)的認可的。
你故意擺爛和放空哨,已經不是工作上的疏失,而是態度上的問題了。 這也是事實。
更殘忍的是,由於你的擺爛,確實是會讓公司的商譽受損,這也是事實。

且不論樓主的新公司是哪一家,但凡只要獲悉樓主有"故意擺爛"的行為,很難有公司能接受的,
我想,樓主現在要擔心的,並不是何時才能離職,而是怎樣才能讓新公司接受你。



平心靜氣地去向公司"溝通"吧,
堅定的表達你的離職意願,和,正確不再改變的離職日期,
然後,去向新公司報告要延後去報到,
至於舊公司同不同意、新公司同不同意,就留給人家去做決定。 前提是,你得做好你該做的事情。

此事可大可小,就看樓主是真的要鬧到很大,還是平平順順地解決它。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majumi wrote:
+1前面的部分,公司...(恕刪)


同意樓上說的

前面是公司對不起你
所以會跟你協調
那時候直接(客氣的)跟公司講理講法規就行

後面是你對不起公司
變成他們可以對付你的藉口

所以

...
你自己搞砸了

唉 年輕人不懂事 拜託出社會好一陣子的大大別再推波助瀾

跟保全公司往來好幾年了 我認為最嚴重的過失 並非拿錢或值班睡覺

空哨而且是惡意空哨是幹社區管委會認定最嚴重的疏失(非刑法的部分)

千萬不要用這種方式來對付社區 因為社區並非保全的雇用人而是保全公司

在這些問題下 社區也是受害者 受害者加害受害者情何以堪

既然幹出來了就不要後悔 並請去燒香拜拜 向神明懺悔

求神明保佑 這輩子的的職場生涯不要碰到當初被"樓主"空過班的住戶

特別是社區管委會的委員還有委員所認識的人都不要碰到

倘若有機會僱用或考慮雇用"樓主"的老闆 上司等等

不要認為社區的人會同情樓主 我是不會雇的 就算雇了也會想辦法請走的

這種惡意的行為 對付公司無法讓人順利離職 自己要有理 按法規來做才不會有後遺症


被公司告 對公司來說根本沒有甚麼成本 頂多就是法務把舊檔案拿出來改個名字

按一些訴訟範本照抄就是了 並到法院告"樓主"要求損害賠償並該發的薪水提存並扣押

公司去告 反正有法務去出個庭行禮如儀 但"樓主"收到法院來的東西請問該如何處理

不要懷疑 若有空班的事實與社區管委會的通知與函件向保全公司求償 敗訴是絕對可能的

一審加二審就定讞了 最後的薪水沒了就算 若不夠 拿法院的裁定就要來扣樓主的財產

沒有財產可扣 然後"樓主"的新雇主就會接到通知要求扣樓主1/3的薪水 想當然爾

新雇主也會知道為何樓主被扣薪水(法院的判決是公開 有文號就查得到)

加上新雇主說不定會去詢問原保全公司離職原因或要求離職證明--不就很慘烈了嗎

版上服務業的大大這麼多 請問若知道員工用故意空班來對付"雇主"的感想為何?

即使是"樓主"勝訴了 單單跑法院的時間與耗損精神也夠嗆的 一審跑2-3次還是上班時間

保全公司一定是用民法來告 反訴保全公司誣告是不可能的 勝訴也沒甚麼搞頭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唉 年輕人不懂事 ...(恕刪)


空哨是沒有放...那天還是乖乖去上班了...只是晚一點去而已...算是無言的抗議吧...!
沒人可以先請其他地方的人來代班先頂啊!真的沒辦法的話主管也可以自己下來站嘛!
現在麻煩的是,沒辦法走,溝通也溝通過了,也堅定的表達我的立場了...不給走就是不給走!
溝通給我的答案永遠是沒有人,沒有人,除了沒有人還是沒有人...永遠都是這句話!一點誠意都沒有...

tryit19870209 wrote:
小弟從去年十月中開始...(恕刪)


你早該用書面提出離職了

照法規走,時間到就走

對方沒辦法把你怎麼樣

但是你擺爛,讓對方有藉口了...

建議軟硬兼施來處理

軟的部分 請家長或是長輩 聯絡公司的高階(跳過直屬)拜託高抬貴手

有時並非無法處理 很多是直屬長官不願意太麻煩 臨時找人的確很苦(恐怕有人要停休)

保全開天窗的問題 上次我們的保全公司連"經理"級都來處理了(經理自己站晚班)

其實就是差一天 有人來幫忙站那一天的班就可以解決了

硬的部分 就是用存證信函的方式來處理 引勞基法的離職程序來說明

當然了先通知要發存證信函 公司的主管表達離職的問題

當天辦離職的證明 有沒有留底? 要不被告或是要告贏 舉證都是關鍵

另外有跟社區打過招呼嗎? 主委與其他委員知道樓主離職有困難嗎?

我曾用主委的身分幫保全向公司要求一些事情 保全後來都有得到回應

這些都是需要用智慧處理 只是很不幸 有些手段不合適

恐怕已經造成別人認定為草莓族的刻板印象了 無奈 但請謹慎處理
不做人家告不到你

但是你擺爛造成公司損失, 公司的確有可能提出賠償!

所以樓主請想清楚一點, 你離職照流程沒有人可以告你

但是擺爛卻可以讓公司找到告你的理由
小弟朋友在以前台北縣勞工局負責勞資協調
聽太多這種糾紛

首先
如果你曠職,造成空哨,不巧又造成住戶損失,那還真有可能被告,但最大可能是薪水被扣住。

但現在是你已經提出辭呈
其實不管公司接不接受
10天後你就可以走人

找不到人是公司的事
誰叫他薪資這麼低
哪天他要資遣你
你說你會餓死,他會管你嗎??

另外
違反預告離職規定其實對勞方沒有罰則
資方頂多只能針對發生損失提出求償
但實際上機率不高

但我想你就照著勞基法走準沒錯
但離職前一定要盡忠職守,不要擺爛,這是做人基本規範,也讓公司少了攻擊你的理由
時間到就閃人
你有可能被扣薪
但法律規定是不能扣薪,必須先發薪水,再針對發生損失提出求償
但問題是你又遵照勞基法規定離職
完全沒有問題

順便跟主管說如果扣住薪水,你準備投訴到蘋果日報或mobile01
等著記者來找你
樓主可以直接走...

另外樓主後面在工作上的行為
公司反而可以告你...

在離開公司最後一秒鐘前
你都是公司員工
做好到最後一秒吧
(或許你管理的大樓裡,原本有些住戶對你印象不錯
現在都毀了,你的所做所為都影響你的一生! )

時間會修復一切,傷疤留下是要你記取教訓,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O_o 人善被人欺...時間到就走就對了
,別管那麼多.一件事都沒有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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