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有趣阿!在哪裡開?~莎妹~ wrote:工作職稱是業務,工作內容是欺騙客戶達成業績(誤)做來也算得心應手,信手拈來,腳伸進出來攪一攪就能達成業績了.但是如果女主管情緒能好點,不要充滿情緒言詞就好了!然後那女主管就炸了~~~(恕刪)
讚!!! 佩服樓主的勇氣, 在現今社會裡或許太多不公不義的事了, 以前的雇主或許不太敢光明正大的壓榨員工, 可以現在是個資訊爆炸的年代, 似乎22K已經是一個既定的沒技術的新人起薪吧, 因為新聞有事沒事都報一下, 也不會有雇主被罰只有官員會被罵, 在這樣的情況下哪個雇主不會想只開這條件呢??? 身為近壯年的我不僅也感嘆以後的台灣會變得怎麼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