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闆拿公司規定來壓你,就是認定你不懂勞基法,只要多看點勞基法裡面的法條,加上背幾條,有用到時還可以拿出來念給你老闆聽,它就會嚇到不敢再威脅你
Neko2130 wrote:
勞動基準法 (民國 ...(恕刪)
Neko2130 wrote:
本人公司有以下事項
1.我本身為隔周休但雙周工時為93小時
星期一到五(8:00-17:30);
星期六(8:00-17:00)但星期六的卡會在12:00被打掉
2.當初進公司可能是傻了,答應跟公司勞退6%各半(等於公司只付3%,另3%從薪水中扣)
3.勞保金額低報
4.老闆經常對員工公然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