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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天開會說....

桐生千芽 wrote:
...(恕刪)
每日的工作量通常在1-2小時內就可以做完
非常閒的工作


我想大家都誤會了~

版主的意思是說 原本我八點上班~ 九點半就可以準備下班了~
但是現在 常常要做到"中午"12點~

這樣加班 不行啦~


superpark wrote:
我想大家都誤會了~版...(恕刪)


正解~~

log763 wrote:
你不是管文具的嗎??...(恕刪)

您還跟得真緊

桐生千芽 wrote:
在這間家族企業待幾個月了
在這段期間我有一個同事離職
但公司到現在還沒補人
我和其他同事吸收掉這個缺的職務
最近1.2週都忙的天昏地暗
每天都加班到10點甚至快12點
5號領薪水時發現沒有加班費!!
今天開會時公司才說:

因為暫時找不到適合的人
所以”請大家多擔待一下”,”忍耐一下”


回:既然工作都順利完成了,

我不懂為什麼老闆不把已離職人員的薪水額度補給你們,

反而還要大家多擔待、多忍耐!?

說穿了就是"不想給"、"給不起"或者"不想給亦給不起"...
所以"妳"現在所謂的非常忙的工作



是把文具補給其他公司員工囉!?



管文具的需要加班到很晚!?




桐生千芽 wrote:
在這間家族企業待幾個...(恕刪)


忍吧

要不...

走吧

桐生千芽 wrote:
但何時才會補人也沒說清楚
真的很不合理!!!
...(恕刪)



為什麼不問問神奇海螺?
簡單來說就是能凹就凹

兩個人做三個人的事
發2.5個人的薪水不過分吧?

這種公司就是看看你們的忍耐度到哪裡
忍得住最好

忍不住其中一個離職再補新人
新人一進來就做這個份量的工作
根本不知道完全是被凹

然後另一個老鳥也走了
兩個都是新人
他們習慣了這種工作量所以不會要求加薪

有聽過猴子想拿香蕉被電的故事嗎?

桐生千芽 wrote:
在這間家族企業待幾個...(恕刪)

傻瓜,只少要給補休

沒有補休也要補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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