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過有公司是這樣留一個新人的,也許,樓主真的太優秀了吧。不過如果是我,任何人敢對我說出威脅或恐嚇字眼的話,基本上我會當場翻臉走人,至於合約部分,若堅持離職,就直接和公司攤牌吧,先不管任何理由,單因為老闆講了那樣的話讓您心生恐懼,這一點您絕對已有正當的離開理由.至於合約,請公司出示核對,合約若不是合法且具有正當及公平性,公司也不一定站得住腳,若公司太強硬,就直接向勞委會請求申訴或調解吧。
如果你還沒領薪水,那就沒差了。離開無所謂。上法院,法官會看你從這家公司領了多少錢才來判。就算真的他們敢上法院,法官判決也是以你領的總薪水為上限。其實他只是故意嚇你的。他不敢的啦。不過,下次記得帶錄音筆喔。
才報到 3 星期,所以當然也還沒領到任何薪水,但其實有拿不到這筆錢的打算了啦,就當做白工了。至於錄音基本上也只能偷偷錄,但能錄出來的品質可能會有差,不確定能錄到什麼...其實是有在想,是不是乾脆就不去了,但是不是能就這樣不理了呢?
caption wrote:才報到 3 星期,所...(恕刪) 你就光明正大的把錄音機拿出來跟他灰上次恐嚇你的事看他怎麼自圓其說錄完就可以走了薪水不要的話他也不敢找你麻煩的要灰的話你也有證據順便叫他把薪水清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