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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算是白目還是正義之士!?


Aubrey.L wrote:
如果你的直屬屬下在公...
然後越級向你的老闆報告你的缺失

讓你在老闆面前瞬間黑掉

這種人該如何處置??

1.認錯檢討改進

2.弄死他

各位會選哪一個??
(恕刪)

主管犯錯跟老闆報告算那門子越級,
既然自己都瞬間黑掉,錯又自己搞的,
不認錯檢討改進,還能弄死誰,等著被追殺吧...
我期待這個國家的人民99%都是正義之士
都有道德良知,嫉惡如仇,

我期待這個國家的軍隊99%都是正義之士
都有道德良知,嫉惡如仇,

當99%的人都是正義之士

剩下的1%會是白目嗎?不會

他們也會變成正義之士
當過兵的多少都了解
那群職業軍人真的大部分都很濫
水準普遍不高
但仍然會有些異數堪稱軍人楷模倒是真的

部隊會亂和這群雙重標準又亂七八糟的軍士官有關
說穿了根黑道沒兩樣
只是軍隊首重服從
龍蛇雜處要相安無事也只能靠服從來維持
不管服從的是軍紀還是梯數

要知道惡人能橫行絕不靠單槍匹馬
而是一個組織一個群體
想彰顯個人的正義得三思後行
因為你是羽量級單挑一群重量級
算得準就是利害
算不準就成了白目
在軍對這種環境是要粉身碎骨的

錯就錯在太早表態
還有七天能發生很多事的
想來個回馬槍卻低估了軍中腐敗黑暗的力量

其實那群廢人絕不會因此改變的
報復反而會更令學弟妹難過
義務役反正就是等退伍
管他中華民國陸軍是否是扶不起的阿斗呢
看軍檢忙著強詞奪理說些連小孩都不信的濫理由
還是由軍檢最高層級的嘴巴吐出來的
政戰還會指示銷毀證物(現在才知政戰是幹啥用的!!)
就知道
完全沒在反省
完全不想改變
軍隊是這一撮敗類職業軍人等退休領終身俸的安樂窩
為啥要為要求菜兵而自己得跟著折棉被守軍紀呢
說穿了就是想享受法外的特權罷了
想要求別人自己卻不想遵守

就跟林益世案一樣
雖犯了眾怒還罪証確鑿
最後實質逞處的絕對是些沒背景官位的
士官階級的死定了
其餘軍官都有終身奉可領
來個記過調職點綴交差
日後嘉獎銷過便罷

奉勸大家
當義務役
凡是睜一隻眼避一隻眼
乖乖數饅頭
除非你遇到賞識你的正派軍官
且有心改善軍風(很難的)
不然藏起你心中小小的正義
暗處不容點燈
棒打出頭鳥
拿到退伍令
這一切對你的人生就只是回憶
不過是個屁




Aubrey.L wrote:
如果你的直屬屬下在公...(恕刪)


我一直相信,吃香喝辣也要留一碗湯給人家
你都不怕我死,我還會怕你沒命嗎?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俗話說...

打狗還要看主人...

桶人不要公開桶...換個方式好好捅...




人的一生中一定會遇到很多不順心的事,不順眼的人...

凡事量力而為,衝動之前多想想...

主管再怎麼爛,基本上還是你的主管...

若是跟主管對嗆或大小聲....老闆看到感覺肯定不同...

倘若公司嚴格規定大大小小實報實銷,

若無照辦就算是小事公司也能告你侵占涉嫌虧空公司財物...

就算是離職,

只要你還在公司一天,凡事就照公司規定走...

假設在職期間曾經業務過失,並隱匿過失若干時間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別以為離職之後公司一切都與自己無關,

依法或提告都能讓你生活大亂....




留得三分情,以後路好走...

做自己很簡單,做人卻很難...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越級上報"是部隊裡的職業軍人為了控制底下的人別亂說話而發明出來的名詞!
這事件..一開始我也以為只是一個天真的大學生在座談會上放炮~
不過現在新聞發展趨勢已經朝往擋人財路方向!恐怕有嚴重的貪污事件!
所以...還是別草率下結論好!
當然...還是那句老話:在部隊裡還是少說話!

Aubrey.L wrote:
如果你的直屬屬下在公...(恕刪)


表示長官做人失敗~~~檢討改進後 再弄死他~!
下屬放砲失策,也付出代價了,現在換上司失策搞死人也該付出代價了。應對進退,有法有據,下面白目,你上面更白目,你虛長幾歲,大腦都裝屎嗎?



Aubrey.L wrote:
如果你的直屬屬下在公...(恕刪)

workbee wrote:
別把正義之士一詞與他聯結,他不配。

自以為學歷比單位其他人高就一副屌樣,座談會的表現只是更證明他的傲慢與目中無人。
這種人在民間公司都是問題人物了,何況是在軍隊裡。
平日我行我素,甚至向長官嗆聲「我瞧不起你」、「你們關不了我」,
我如果是這種毫無紀律的傢伙的長官,我也會關他,否則軍隊紀律就瓦解了。

懲處他是絕對必要的,至於操課是否合乎規定是另一個問題,
只是現在被要找代罪羔羊的國防部咬住程序問題,
可憐的副旅長就被犧牲了,如果當時他也跟著大家一樣混日子領薪水就沒事了,
至於軍紀是啥,管他的。

以後軍中的常態將是小兵不服從命令,向長官嗆聲「好膽你把我抓去關啊」,
長官馬上跪下來磕頭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是我的錯,下次不敢了」。

死者為大,我們同表哀悼之意,但不能因而扭曲問題。


懲處也要依法行政,
不能違反比例原則,
攜帶照相手機依規定需要關禁閉嗎?
照樓上這種說法,
警察遇到不服違規取締的民眾,
難不成可以開槍嗎?

workbee wrote:
別把正義之士一詞與他聯結,他不配。

自以為學歷比單位其他人高就一副屌樣,座談會的表現只是更證明他的傲慢與目中無人。
這種人在民間公司都是問題人物了,何況是在軍隊裡。
平日我行我素,甚至向長官嗆聲「我瞧不起你」、「你們關不了我」,
我如果是這種毫無紀律的傢伙的長官,我也會關他,否則軍隊紀律就瓦解了。
懲處他是絕對必要的,至於操課是否合乎規定是另一個問題,
只是現在被要找代罪羔羊的國防部咬住程序問題,
可憐的副旅長就被犧牲了,如果當時他也跟著大家一樣混日子領薪水就沒事了,
至於軍紀是啥,管他的。
以後軍中的常態將是小兵不服從命令,向長官嗆聲「好膽你把我抓去關啊」,
長官馬上跪下來磕頭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是我的錯,下次不敢了」。

死者為大,我們同表哀悼之意,但不能因而扭曲問題。


這是在鬼打架嗎?

我很欣賞你語無倫次都不會害羞的個性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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