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b69 wrote:
主管機關是縣市政府勞...(恕刪)
不太知道怎麼舉報
是直接投局長信箱嗎?
lochan0617 wrote:
是建教合作嗎 如果是 這薪水是正常的吧
如果是1~2學分的實習學分 應該是沒限定要去哪間喔
不是建教合作喔
就是實習1學分 八週
有分學校找好的和自己去找
學校找好的只要你有拿到名額即可 沒有額外問題 除非是廠商有問題之類的
自己找的單位 必須要學校同意 手續繁複 但自己如果有了解單位比較確切的狀況 實習不會有太大問題
其實問題很大在於學校
一方面一些訊息不給學生(知道甚麼又不說)
二方面廠商對學生實習繳交資料 出勤印象不好
以上皆指整體去實習學生(10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