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三: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事故分為幾種?
答: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事故,分為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及死亡四種。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分別給與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第二:勞保+國保>15年 可領勞保老年年金
網路上找到的範例:
假設陳媽媽今年60歲,過去投保勞保12年,平均投保薪資是3萬2,000元,因為家庭關係而離開職場,退出勞保。10月1 日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後,陳媽媽因為沒有勞保,也沒有其他社會保險,勞保局便會自動將她納入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
如果陳媽媽參加國民年金五年,那麼年滿65歲時就可每月領取國民年金保險的老年年金。另一方面,年輕時累積的12年勞保年資,雖可選擇「一次金」方式領取,但因為勞保加國保年資合計有17年,已經符合領取勞保老年年金需15 年年資的規定,所以她可以用「年金」的方式領取勞保12年的年資,將比「一次金」更划算。
因此陳媽媽年滿65歲時,以12年勞保年資計算,她可月領5,952元。但是因為她已經選擇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因此國保的老年年金只能選擇領取沒有3,000元保證的B式,也就是17,280元×1.3%×5年=1,123元。
林由敏分析,以往投保勞保10餘年的民眾,因為勞保年資低於15年,無法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國民年金開辦後,就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累積國民年金保險的年資,兩大保險年資合併計算,晚年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簡單來說,因為有國保,這個陳媽媽原本勞保只能選一次領。現再加上國保年資後她的勞保可以選擇月退的方式
我有以上的需求,所以我繳…
我以上面這個陳媽媽的例子來說,她5年繳了778*12*5=46680(假設國保沒調費率)
退休後可領每年1123*12=13476,約每年28%的單利…
(請不要跟我說本金拿不回來,死後才能拿回的錢對死者本身沒有太大的意義,
既然買年金就是要著重退休保障)
如果你認為自己可以活過70歲,花小錢跟它賭一把又有何不可…
以報酬率來說,要買儲蓄險不如買這個…
意思是以前有所謂擺攤叫賣,生活過的不是這麼好,所以才會有所謂的農會、一些工會出來的保險金<<有點類似這種模式。
他的勞保要保不保都隨在你,以前的制度是保不保隨在你,但是很明顯,政府現在可容不得你不得不保!
美其名是受益人是你,但請你努力活滿六十五歲你就可以領錢了,提前也會被扣所謂的比例金額。
就連之前有人找立委呈情,有上電視還不是一樣被打槍,因為政府只會說於法有據,叫你繳就要繳,不繳就罰你錢,都只能在做小生意過活的人還要被這樣擠出一筆錢給政府,有的連生活都快過不下去了,為什麼還要繳啊,因為那些白目的官員只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然後實際上換湯不換藥!
說到底就是政府的不論是勞保金年金制改的亂七八糟,稅制更別講,朝令夕改簡直是常態,甚至還把會計師法改的讓人慘不人睹…有錯字不改是差很多的,可想而知,我們人民納稅養這些人,真的是眼花腦暈到完全沒認真做事的官員,氣死老百姓,下個也沒比較好,差只差在上來的官員汙多汙少而已。
只能說你要就拖著不繳,要就繳,就這樣,沒臉沒皮的有錢人都可以欠稅不繳了,小小的國民年金,不繳又怎樣?當你戶頭連一塊都沒有的時候,抓你去關你還能賺到免費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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