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衿夜- wrote:
剛畢業不久,在一家小...(恕刪)
8年前 我剛退伍 是到一間 電腦維修工作室上班 成員有 老闆 老闆娘 我 工讀生 一個月24K 早9晚6
公司沒勞保 有健保!!
到後期工讀生走人了 老闆接了一個大案子之後 我幾乎 每天 都9點出門 7點多回到公司 持續1個多月
當月 發薪水時 老闆娘說 這個月 多給我$500....當做加班費
要嘛你不要給我 給500是.....?
待了一年 走人......我要到基本工作資歷了(個人認為 1年 對新公司比較好交代)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