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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不到年終獎金...

強者我同事(真的是我同事)

發年終當天下午三點入帳,馬上以MAIL發辭呈...
嘿!嘿!嘿!
樓主真是太老實了
這種事在01上看過不少次了
無論是年終或者什麼三節獎金

樓主想必會說 我的考績很OK啊 理應拿到年終
公司只要嗆你一句
考績包括對公司忠誠度 你就悲劇了...

況且考績這種東西 是非常個人心證的
你可能真的表現很好 但上面只要隨便找個罪名
有什麼困難的?

年終是一整年下來辛苦的慰勞
大器的老闆 不管你提不提離職 他都會撥給你

我就有同事 去年十一月離職 還敢跟老闆講說他要資遣+年終
老闆考慮他的確也辛苦了快一年 家裡也有金錢的需求 所以真的按比例給他
(真的有按比例 該給的都沒有少 資遣也都照勞基法算給他)

不過 原PO太天真了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 因為已經知道會白花$$...
而且 三節福利並不在勞基法要求的範圍以內 So...

除非你走之前 公司有明確承諾要給你(最好有口頭錄音或書面存證)
那或許你可以跑一趟勞工局 就主張老闆承諾給你獎金 卻暗槓下來...

否則 希望應該很渺茫...
鄉愁 wrote:
你....真的太大意嘞~~~年底要離職,通常卡在年終問題~~
正常人,一定是年後提離職~錢到手~才提~


常常聽到這樣的例子,不懂像樓主這樣的人再想什麼 ?

要嘛就是領到年終後提離職,要嘛就是放棄年終年前走人,

偏偏搞一個年前提離職年後走的方式,自己私心以為公司都一定

照流程走,發現獎金沒下來,才在那邊搞得雞飛狗跳的

台灣很多公司都沒那麼佛心的,公司不想發給你,甚至只要重做一

份考績表,就說你不合格就好了

在職場上做事要盡可能的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

不然就是像這樣只是搞死自己多生氣而已




『 在山的面前,我永遠謙卑;不敢言征服,只願山仁慈 』

yuneck wrote:
文長~



小弟今年2/18於前公司離職。提離職是在1/7,簽離職單是在1/30,實際離職日為2/18。
在離職前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前公司在今年1/29發放年終獎金,隔天(1/30)我去刷簿子,發現年終獎金並未入帳。
 當天(1/30)與一階主管反映這件事情,一階主管跟我說會在幫我詢問看看。等到2/6一階主管跟我說,上頭決定不發年終獎金給我,他有幫我爭取,但是很抱歉...

 當下我很錯愕,但也只能謝謝一階主管幫我詢問。
 
 我再自行發信與人資詢問關於獎金發放的標準,下午人資回答我:請我直接跟我部門主管的確認。
當日我再發信請他跟我說是哪位部門主管的決定,我已跟我一階主管詢問,但得不到一個可以接受的答案,請人資在跟我說是哪位主管的決定,好讓我去詢問。接下來就沒下文。

 隔天(2/9)我直接撥打電話給人資,他只回答我說會再幫我查詢。接著....又沒下文了。

我只好直接發信跟二階主管、三階主管做反應(也就是我主管的主管),中間隔了一個新年,2/18在職最後一天接到電話,三階主管答應會幫我追蹤這件事情。

2/19當天下午二階主管打電話給我,說這件事情他們有再處理,但是因為獎金已經提撥了,我的部分變成要另外在用簽內部文件的流程來提撥這筆金額,內部文件已送簽核,並跟我說因為這個事情比較複雜,會要簽到大老闆那邊。有消息或結果會再直接跟我聯絡。

 小弟想說都已經等這麼久了,也不差這一點時間,大老闆也不見得會常常在國內,那就靜待佳音。

 直到今天為止,兩個多月了還沒有得到任何消息,就在打電話詢問二階主管。二階主管在電話裡跟我說:很抱歉都沒有跟我說後續消息,因為公司不提撥這筆錢出來,所以我就還是領不到年終獎金balabala。
當下我也只能很客氣的跟主管回應,謝謝他的幫忙。


請問各位達人,這樣有解決辦法嗎?還是一定要走到勞工局或上法院呢?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年後轉職潮或者叫領完年終跳槽潮
我這樣說吧!!
年終獎金怎麼來的?一般是看你下半年考績好壞
你既然在一月初提離職...我要是你主管...當然把你打最後...反正你就要滾蛋了
考績最後...換來就是...少少的年終獎金...甚至沒有年終獎金

通常都嘛是獎金入袋....再提離職
要嘛就是等到考核進度差不多到底了...再提離職
你正值一月初老闆在傷腦筋排名次時提離職....剛好幫老闆一個忙
年終獎金不是法定的工資,所以真不給你應該也是申訴無門
換站在資方的角度想,說難聽點發這筆錢是為了留住人才,及鼓勵員工來年能更加努力的誘因
你都提出要叛逃了,老闆還有需要去發錢討好你嗎?!
就當累積社會經驗~ 很多事情不止時間點要算準~ 同時最好也具備退路~
畢竟人算不如天算~ 進退兩難接著熬 等待下一次機會的例子也很多~
領到年終才提辭呈,這已是身為廣大勞工的我們應具備的基本常識
除非新公司要求一定要在年前報到,或公司已宣布今年不發年終了,那就另當別論
以我公司為例,只要在獎金尚未入袋之前就放出要離職消息的人(不管多久後才走人,一個月或三個月後
通常獎金都會大縮水!不論你年資多高或對曾公司有多偉大的貢獻...肯定領得比別人少很多
人在情在,這就是職場的現實面
另,三節獎金本不受勞基法規範,即便公司賺很大,雇主也可以不發放

yuneck wrote:
還是一定要走到勞工局或上法院呢


真的不知道你腦子裡在想甚麼
年前提離職自找的,我也不忍心說白目了
還要到勞工局或上法院?
中華民國政府哪條法律規定公司必須發放年終獎金和三節獎金的了?
年終是保障年薪嗎? 不是的話..公司不給你也是正當..

""獎金""顧名思義都是隨公司高興發放...

只能說你太古意....居然年終入袋前就讓公司知道你要離職 ?

算是給你好好上了一課...

如果不是保障年薪...你是拿不到這筆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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