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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老闆FIRE了

台灣人就是心太軟!樓主需要表明真正的離職原因!都不幹了,不用不好意思!
不然妳老闆永遠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失去一個好員工的!
在美國只要一句話!加薪不然就不幹了!
一翻兩瞪眼,台灣雇主欺侮員工慣了!等到員工受不了打壓選擇離職時,才來後悔!
施捨一點點小恩惠就想留人,留不住通常就翻臉,中小企業看太多了!
這種惡性循環導致台灣人力被明顯低估,外國人超愛台灣人的行動力,跟責任感。
就只有台灣老闆身在福中不知福....悲哀的勞工.....何時才能翻身?
品加俊 wrote:
老闆拜託我說要到6月份再說,
我說我要去補電腦,
他以為只要去給我補電腦的時間,
我就會一直做下去...(恕刪)

這種事情推給先生或父母比較好!!
就說家裡需要錢,先生或父母希望你找的待遇更好的工作!!

品加俊 wrote:
2月就提出了,老闆拜託我說要到6月份再說(恕刪)

薪水太低就直接說,老闆要你到六月分在離職的意思是說:過了六月我就不需要你了.

品加俊 wrote:
房貸還完了,我可以拍桌子不做了(恕刪)


推這句!!人生目標啊!!
妳太老實了,早在5年前你就該提出辭職了,這樣表明立場,無良的老版才會年年給你加薪的

小公司以人治為主,所以本來就是要常靠腰老闆才會動一下的,沒幾個老闆像張忠謀的啦~

就好像你管理妳老公一樣,不在每年的結婚紀念日前一個月撒嬌提示一下,老公怎麼知道妳要多大的鑽戒呢?妳說是吧?
我愛01

原來我太帥 wrote:
薪水太低就直接說,老...(恕刪)


這明顯就只是拖延戰術...
與其到六月被人利用完當成拋棄式眼鏡丟掉
不如趁現在直接就來個離職申請
交接手冊就把封面+封底印個十張
交接內容只用一張A4的一面條列幾點就好了
總字數也不用超過100字
比如說:

交接事項
1.請依公司規定準時上班、並不得遲到早退。
2.個人服儀請注重,以典雅清爽為主。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
4.工作內容須謹慎。
5.以上所列為本職位工作內容。

裝訂起來,看起來美觀又厚重


品加俊 wrote:
本身是職業婦女,因為...(恕刪)


這麼好說話又這麼好用,老板不凹你凹誰呢?
品加俊 wrote:
在這家工作十幾年,竟然十幾年都沒有調薪,比我之前做這個職位的那個人薪水還低很多,本身對工作負責,所以做到現在,公司人員越來越少,我的工作卻越來越多


光是經歷這樣的過程~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直接走人吧~
10多年~你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我猜你是呆在比較小,比較沒制度的公司。
下一份最好找大一點的企業,制度健全比較會穩定加薪。
台灣中小企業中~賺了滿手鈔票,卻不懂得分享~準備帶進棺材用的老闆很多。
這種垃圾觀念,比混黑道的還差勁!!
有離職的念頭時絕對要不斷的告訴自己
要堅持心意

尤其是這種長時間老闆不在乎你付出的公司
一切照勞基法走~~~
該交接幾天就幾天~~其他自己想辦法
https://jin.tw

品加俊 wrote:
本身是職業婦女,因為...(恕刪)


妳這麼好凹

不凹妳

凹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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