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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公司上班時數有無違法?


翼。弒神 wrote:
本人目前在知名連鎖眼...(恕刪)


一樣是服務業只是商品不同,應該是以排班的方式,做法如下
分早晚班跟全天班,月休天數對照到全天班(基本月休8天,排班就是要上8天全天班)
其餘的班表就是早晚班的排班,至於你公司應該直接問有關單位是否可以投訴
是寶x嗎?我妹也是在那間公司上班~確實是月休6天~
上班時間跟你相同~不過聽說上個月南部有人投訴~被勞委會抓到後~
現在開始下個月改月休9天..

kb0906 wrote:
是寶x嗎?我妹也是在...(恕刪)


不是寶島...

我還滿羨慕同業的,至少寶島願意改

我是在眼鏡業另一大連鎖(提示很明顯了)

公司有被檢舉過,所以才會有簽同意書這件事出來..

結果好像也沒在怕的

pandar wrote:
一樣是服務業只是商品...(恕刪)


只有排休,沒有排班...(月休六天)

每人每天都做滿12.5小時

上班打卡、下班責任打卡

勇敢的報料檢舉!
這種惡質的公司要掀出來給大家看!
工時那麼長還只有這種薪水
真的是苛刻

沒有什麼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這種東西
反正獎金也少,乾脆不要領!
下班時間到就勇敢給他下班去
檢舉有用嗎?
公司不會改的...
以台灣老闆的觀點和想法來看他們會覺得什麼行業都應該是責任制
如果你不願意接受還會扣你帽子說你是草莓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翼。弒神 wrote:
本人目前在知名連鎖眼...(恕刪)

台灣的服務業不都是這樣?
不想要這麼長與排假,千萬就不要找服務業...
很多職業真的沒有一天只要上八小時
就是要不斷的把這些公司投訴出來才能改善無上限的責任制,就算是總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也是領薪水的真有不法的事情也不敢扛責任。

把打卡單影印或是拍照都是有用的資料。
上光嗎....

幾乎每間都是這樣的薪酬..到頂頂多到30K吧

我朋友N年前就在某分店做......也做了6年有了

時間就是那麼長....說真的覺得不適合就趕緊跳槽吧

除非你窩的久,存的多....自己也投資下去當店長...不然應該很難撐得下去

出來工作就是為了賺錢以及累積經驗

印象中沒錯的話..一個月應該是休4天-6天吧,早上九點到晚上十點

以前我朋友她們店還是24小時營業..上班時數更長

在眼鏡行的好處我能想到的就是自己配眼鏡非常非常的便宜...僅此

祝您早日找到滿意的工作

不用想要去告他們浪費時間了..


pandar wrote:
一樣是服務業只是商品...(恕刪)

翼。弒神 wrote:
內容大綱是說,如有勞工局到各分店要求出識打卡記錄

一率拒絕,並表示資料都在總公司,請勞工局到總公司調資料

(實際是各分店打卡資料都能在分店調的出來)

所有就算檢舉,勞工局上門稽查

也無法拿到"真實"打卡記錄...



你要提供你自己的打卡紀錄(偷錄)保密檢舉,如總公司拿假資料就是偽造文書罪辦理


另外打卡地點在分店,分店不提供打卡資料,也可能被勞工局用不配合稽查開罰(印象中是8萬,我們公司被罰過)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要當道要當魔,請自行決定,權益不會天上掉下來,權益是自己爭取來的(當然是動腦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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