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mxp wrote:
公務員不會有這種狀況...(恕刪)
你如何這麼肯定?凡事沒有絶對,話別說的太滿
gofy6848 wrote:
上週五是休假日,
打電話給勞工好友才發現他加班了,
一直以來都覺得他加班好像很多,
問了才知道他愛錢若渴以至於超愛加班,
查了一下法規,
勞工加班2小時以內者,每小時加班工資*(1+1/3)以上。
勞工加班2~4小時者,每小時加班工資*(1+2/3)以上。
勞工加班4小時以上者,每小時加班工資*(1+1)。
公務人員加班工資每小時都一樣,一毛錢也不能多。
不僅如此,加班時數還有一定限制呢!
超過時數只能補休,所以常常週六、日加班,週一~五補休‧
犧牲了假日家人團聚的溫馨,卻換來平常日孤單一人無聊過日子‧
我有誤會還是算錯嗎?
如果是這樣也差太多了吧...@@
p.s.沒有要攻擊勞工的意思,只是單純想了解差異。
gofy6848 wrote:
勞工加班2小時以內者,每小時加班工資*(1+1/3)以上。
勞工加班2~4小時者,每小時加班工資*(1+2/3)以上。
勞工加班4小時以上者,每小時加班工資*(1+1)。
公務人員加班工資每小時都一樣,一毛錢也不能多。
不僅如此,加班時數還有一定限制呢!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