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調憲 wrote:根據勞基法規定,公司...(恕刪) 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二款, 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所以公司有權不同意你所要求的休假日期但是到了結算特別休假時, 公司有義務要補錢給你所以公司沒有違法只是老闆真的是吃飽太閒了
低調憲 wrote:根據勞基法規定,公司...(恕刪) 可以換錢,哪不錯呀!我們公司不能換錢,反正自己想辦法休完!我都請三次出國了,每次都一個禮拜多.公司也沒說啥.假卡原因哪格,只寫"休假"...可以換錢的話,哪我會留下來換錢比較實在!呵
敝司為外商請特休只要去網站上勾選你要請的日期系統就會自動發信給主管毋需填寫任何理由但需知會代理人且需與代理人協調,不可請到同一天病假亦同,只需在系統上選"病假"即可超過三天才需附上證明反正一年的給薪病假就是那麼多,要用不用看你自己據觀察,由於員工士氣不差,所以除非真的有事或生病,否則大多不會亂用病假(我們給薪病假多達15天,但半年來我只用了兩天,同事間差不多也是如此)只能說台灣的老闆就是搞不懂"格局"與"士氣"是怎麼一回事
這種事每間公司規定都不盡相同真的要比較,有時候會氣死人敝公司也不用寫理由但,一年特修的30%只能請週2、週3、週4須點放不能與假日相連(包括國定假日)...而且也是沒用完不能換現金...你說怎麼辦呢...
請特休有些公司很好請 有的很難其實差別就在於 人手夠不夠..其他人能不能取代我遇過員工少的 都叫你別請..而且看病不用請假 只要你看完醫生還要回來上班現在這間是很好請 只要不要當天請..假卡都自己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