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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離職呢???當公司叫你離開又留任呢??

要是我
管他去死
找不到人甘我屁事

culddy1 wrote:
有事請教各位大大:1...(恕刪)


1.要求加摳摳
2.依照勞基法換工作
走了啦!!
我個人最愛賭一口氣了..
就算自己沒找到工作也要跟老闆說已找到一份薪水x2的新頭路!
有兩個字叫做"骨氣"! 自己決定吧!
我承認我是個俗氣的人
我的一身骨氣碰到足夠的銅臭就會自己消失掉
這客戶應該是大客戶吧?
照說不能認同您的圖稿,至多也只能換個人來做對口,
不應該涉入貴司人事去留才是。(可能該職務只有您一人)
客戶有意見,老闆就算審過,也一定賴給您,以免被質疑專業,
這可以理解,大家都是這麼幹的。
現階段您留任,明顯是墊檔,新人一來您想留只怕也不可得。
客戶的觀感,老闆也是要顧及的。
老闆表示: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

151515151515
改圖這檔事有時候真是有點看對不對客人(或上頭)口味的問題在...
立刻走人

要的是一個尊重

請老闆給遣散費

讓老闆知道有能力不缺給人糟蹋

抱歉

忘了問一個月多少錢

假如有十萬的話

留著給老闆說說教是沒關係啦~~

其實!!!要看老闆的態度啦

為了錢.....只要不要洗衣 摺被 扮烏龜 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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