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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離職 有年終?! 請達人解惑

失敗者找理由 成功者方法

為什麼別人坐得住 妳不行???

就像是什麼作為還要爭那塊大餅 既然做成這樣 整天抱著領年終想法 實在不可取

要是我自己就走了 找份正當工作 堂堂正正的做人 別人才看得起妳

給樓主:

小弟也是年後要離職,新工作也已經找好,比目前多11K

衷心建議還是呆到2/28吧!

小弟目前是上市公司,其獎金制度與年假制度均是按照規矩走,小弟11月就找好工作,12月就已經跟主管翻牌了

反正現在小弟一樣上班,一樣做事,不犯大錯,公司也不能拿我怎樣!

把我解雇也要支付遣散費,所以建議樓主,不要跟錢過不去,不管年終多還是少?那是你辛苦一年應得的

別輕易放棄!!!
辛苦了一年,該領的還是要領,等薪水跟獎金進到戶頭裡再走也不遲,也比較保險

well-taiwan wrote:
給樓主:小弟也是年後...(恕刪)


電子公司最喜歡搞壓力這一套
跟他拼下去
找好新工作再走

當然 如果有不錯的工作機會
那就去新的地方發展
別理這家爛公司了
我覺得樓主想的天真
人事幫公司的省的錢 或許(當然)不會進她口袋
但是那就是她/牠 的KPI

你可以說她/他/牠 不要臉
但是你如果作到二月底 不就讓她很難扣你獎金?

我們很難避免遇到壞人
但是我們應該都可以有應付的方法....純建議

我也是做到228
反正二月天數短又有9天年假
撐一下吧
何必冒這種風險
CD哈奇 wrote:
小弟目前呆的公司整日...(恕刪)


獎金與薪資是不同的,所以要給不給是看資方
難保屆時不會以考績、公司營運狀況,甚至以"你已自行離職"等理由拒絕支付
除非你已經找到工作,不然建議你還是撐到過年後再打算

另外,請問你是自願離職嗎?
如果不是,請別忘了自身權利
至少也要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以免你一時找不到工作,也能申請失業補助金
若能提前找到工作還能申請提前就業獎勵金
要是我是公司我會來個死無對證

反正你拉不長我也吹不破我~

到手裡才算啦~建議做到過年後

沒有白紙黑字,當你自願離職

我待過的公司都是要當天在職才會發

加油
重點就是:
不要跟錢過不去
只有現金到你帳戶裡的那時候
才是真的

低調點,照規矩來
公司內只要是找你商量的事

沒有一件不損及你的利益的

只是看你能不能吞得下來

你覺得在快到站的時候

被人提前踢下車會有好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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