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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好【光華二店】店長:莊子輝(先生) 李英嘉(小姐) 竟然是這樣刻薄虐待下屬!自己算錯錢,要別人賠!\

勞工局應該離頂好不遠,告死他們
我最恨那種欺下瞞上的王八蛋

chako wrote:
一般請假會多扣,所以...(恕刪)


謝謝老大的指正!!!
只是想起以前一小時70幾塊的時薪真的很苦,也不能準時下班,唉...

SonySonic wrote:
你沒有被凹,月領薪資...(恕刪)


謝謝指正!!!
小弟明瞭了。
我已經E-mail給記者了,他問我:有PU網嗎?還有投訴其他報紙嗎?啥意思?

brightpassenger wrote:
  您好,本人 蔡慶...(恕刪)


盛竹如:真相到底是如何?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你到底...是來幹嘛的?
小老鼠!可不要跑到非洲來喔!這裡可是很多食肉動物的喔!

brightpassenger wrote:
 我已經E-mail投訴給蘋果日報的記者了,記者昨天也打電話給我:你有PU上網了嗎?或是有投訴其他的報紙?(啥意思?)
...(恕刪)


因為蘋果要搶獨家.他怕你先給別的媒體搶去了
brightpassenger wrote:
您好,本人 蔡慶喜 先生於11/21進新竹頂好(光華二店,新竹市北區光華一街32號)做晚班正職(每天P16.30-A00.30,$110/1h)。做了一個月到今天12/28也算已經有一個月多了。這家頂好超市的店長(莊子輝先生)、副店(李英嘉小姐)對待身為下屬的我,居然是這樣的殘忍刻薄,頂好超市的教育訓練居然是教育這些人成為這樣對待下屬的鬼教育!以下為他們的惡行惡狀:

01.天天上班,加班卻沒算兩倍薪水給我
  店長(莊)居然跟我說:希望我天天上班,都不要休。(本來勞基法規定每七個工作天要休息一天,若來上班就要算二倍的錢給員工)可是薪水跟平常一樣,沒有兩倍。我聽了傻了,但是因為他們都請不到人,看他又一副很可憐辛苦的樣子就答應他了。(結果卻發生以下的悲劇)

※聽說若店長,只請一個人做事,不請兩個人做事的話,這樣公司那邊會認為:店長管理非常棒!人事費用很會節省!可以升級(網更好的地方發展)!這種行為簡直就是「採者我的屍體往上爬」簡直是不要臉!


02.好心幫忙(不休假上班),卻遭店長【毒舌譏諷】
店長(莊)於12/23我來上班時對我說:
你溫度記錄表怎沒寫?(口氣態度非常差)還有你昨天是不是在睡覺(指在偷懶沒工作)?
我說:
1.昨天客人很多,忙不過來,所以忘記寫到。
2.因為連續做了快一個月都沒有休假所以很累,我休息個十分鐘而已。

沒想到他(莊)居然說:
1.不要給我找藉口,我教你寫你就寫!(怒罵我)
2.你到底是不是男子漢?你到底是來工作還是來休息的?
我聽了傻掉!是怎樣!我從新豐火車站騎車來這邊上班要40分鐘!你們缺人,我幫忙你們!現在有人了,就過河拆橋了是嗎?簡直是糟糕的人!這種人還能當店長?可見頂好是怎樣的一個企業了!

我說:
你們若請的到人,我就可以休了!就不會這麼累,還要上班時間休息個十分鐘了不是嗎?我又不是故意不做事!好像一副我是給你故意不做事一樣!(他就一副很不爽我的表情!)

我是因為他們徵不到人,所以暫時答應幫他連續上班,居然這樣「過河拆橋」講話這麼難聽!當店長的,也不體諒底下人的辛苦。最近還去開會+上課一個禮拜!上的是啥鬼課啦!也沒有跟我們底下的人去傳達事情!這分明是:【找碴】不是幫忙,也不是提醒!而且是惡意!做到店長還這樣子?這麼糟糕!是不是要降級了啦?這種這麼糟糕的人還可以當店長?你們頂好要好好檢討了啦!

光華二店的副店【李英嘉】小姐居然是這樣苛薄對待下屬!(虧前居然要下屬自己賠)

於昨日12.26昨天晚上00.00算完錢後,差不多要下班了!我居然看到我暫的機台報表上寫:-373元!
我說:妳有沒有算錯,要不要再算一次?
她說:你這是懷疑我嗎?你要對點嗎?好啊!來啊!拖到你下班時間你不要說「是因為複點所以拖到你下班時間」
我說:錢並不是我自己親自點,所以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算錯?跟有沒有拿走?

進到金庫時,還沒點時,她居然說:
1.我幹嘛拿你的三百多塊?
2.幹嘛誣賴我怎樣的話

點完的結果:
她真的確實算錯了,而且我當日盈虧是-25!

結果:
1.沒有道歉,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還敢給我找理由(我吃飯吃太久、做事情做太慢)。(想要推拖是嗎?)
2.我問她:我有誣賴妳嗎?我有說這錢一定是你拿的嗎?你剛在前面櫃台是怎樣跟我說話的?妳的態度就【不要我複點!】

那如果我今天沒有做【複點】這個動作的話,是不是這373就從我薪水裡扣?

這家店的店長、副店簡直是可惡到極點,請大家一定要好好的制裁這兩個惡行惡狀的幹部!

區主任是說:會調店or開除!但我覺得該開除,否則會有更多受害的兼職人員!

大家覺得該要怎樣處理?

12/29

1.區主任昨天說:叫我12/28-1/1這段時間都別去上班,啊是怎樣!我不去上班,那這五天的薪水我找誰拿啊?簡直就是吃定我了!所以這幾天的薪水我一定要想辦法跟他要,不然這段時間我都沒錢賺,那這要怎處理?

2.而且這幾天不去上班,誰知道他們之間是不是又在密謀啥事情!所以我一定要一次就把他們兩個給處理掉,否則他們以後東山再起,恐怕對我不利!今天不是我手段慘忍無情,是他們兩個自己心狠手辣!所以我絕對不會客氣的!

3.我已經E-mail投訴給蘋果日報的記者了,記者昨天也打電話給我:你有PU上網了嗎?或是有投訴其他的報紙?(啥意思?)

4.而且我我覺得那個主任也有很大的問題!一聽到我講:已經連絡記者了!就一副很緊張的樣子,就說:一定會嚴懲!一定會嚴懲!(那我想問:今天我要是沒說「我已經連絡記者的話」他是否就算了呢?簡直就是敷衍了事)

5.他們連班表都沒有排出來,甚至連我哪天修都沒講也沒列印表出來!投訴總公司後,主任才說:這一定要排的啊!對啊!啊怎麼沒排?分明就是故意推拖!

6.一聽到我講:休假來上班,薪水要兩倍!他就面露難色了!不然趕快想辦法找人來頂我休假的那幾天啊!不然我之前給你連做三個禮拜,這薪水...你是要怎麼解決呢?

7.我剛以上新竹縣勞工局寫【陳情書】了!裡面有談到:
‧12/28-1/1的薪水可否追回?


建議你把一些情緒性用詞改婉轉點
還有個資法是不是不能PO別人的全名在網路上啊???(有請網友提點)
brightpassenger wrote:
  您好,本人 蔡慶...(恕刪)


蔡先生的需求眼明確,
就是希望
(1) 12/28-1/1的薪水追回
(2) 先前的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補償

個人覺得,
既然已向勞工局投訴了,
就依照法令的規定處理,
沒必要到這裡來發文章,
還指名道姓說誰怎樣、怎樣~

萬一對方告你毀謗,
反而把事情弄得更複雜,
有向電視台投訴了,
應該可以迫使對方出面解決,
沒必要節外生枝,
你還是把文章刪除會比較好!!

別讓衝動沖昏了理智…
您好,本人 蔡慶喜 先生於11/21進新竹頂好(光華二店,新竹市北區光華一街32號)做晚班正職(每天P16.30-A00.30,$110/1h)。做了一個月到今天12/28也算已經有一個月多了。這家頂好超市的店長(莊子輝先生)、副店(李英嘉小姐)對待身為下屬的我,居然是這樣的殘忍刻薄,頂好超市的教育訓練居然是教育這些人成為這樣對待下屬的鬼教育!以下為他們的惡行惡狀:

01.天天上班,加班卻沒算兩倍薪水給我
  店長(莊)居然跟我說:希望我天天上班,都不要休。(本來勞基法規定每七個工作天要休息一天,若來上班就要算二倍的錢給員工)可是薪水跟平常一樣,沒有兩倍。我聽了傻了,但是因為他們都請不到人,看他又一副很可憐辛苦的樣子就答應他了。(結果卻發生以下的悲劇)

都沒休,那它們也都沒休嗎?

※聽說若店長,只請一個人做事,不請兩個人做事的話,這樣公司那邊會認為:店長管理非常棒!人事費用很會節省!可以升級(網更好的地方發展)!這種行為簡直就是「採者我的屍體往上爬」簡直是不要臉!
可以問是聽誰說的?只聽過業績好才會往上升....

02.好心幫忙(不休假上班),卻遭店長【毒舌譏諷】
店長(莊)於12/23我來上班時對我說:
你溫度記錄表怎沒寫?(口氣態度非常差)還有你昨天是不是在睡覺(指在偷懶沒工作)?
我說:
1.昨天客人很多,忙不過來,所以忘記寫到。啊,被人抓到小辯子....
2.因為連續做了快一個月都沒有休假所以很累,我休息個十分鐘而已。

沒想到他(莊)居然說:
1.不要給我找藉口,我教你寫你就寫!(怒罵我)該寫的是要寫沒錯...只是『怒罵』如何怒罵?內容?

2.你到底是不是男子漢?你到底是來工作還是來休息的?
我聽了傻掉!是怎樣!我從新豐火車站騎車來這邊上班要40分鐘!你們缺人,我幫忙你們!現在有人了,就過河拆橋了是嗎?簡直是糟糕的人!這種人還能當店長?可見頂好是怎樣的一個企業了!
一個人不能夠代表整個企業不是?

我說:
你們若請的到人,我就可以休了!就不會這麼累,還要上班時間休息個十分鐘了不是嗎?我又不是故意不做事!好像一副我是給你故意不做事一樣!(他就一副很不爽我的表情!)請了一個月都請不到人?新竹很多頂好可以借人吧..?!

我是因為他們徵不到人,所以暫時答應幫他連續上班,居然這樣「過河拆橋」講話這麼難聽!當店長的,也不體諒底下人的辛苦。最近還去開會+上課一個禮拜!上的是啥鬼課啦!也沒有跟我們底下的人去傳達事情!這分明是:【找碴】不是幫忙,也不是提醒!而且是惡意!做到店長還這樣子?這麼糟糕!是不是要降級了啦?這種這麼糟糕的人還可以當店長?你們頂好要好好檢討了啦!
這段話,看不出來傳達事情是什麼?分明是找碴?找什麼碴了?可以說來聽聽嗎?

光華二店的副店【李英嘉】小姐居然是這樣苛薄對待下屬!(虧前居然要下屬自己賠)

於昨日12.26昨天晚上00.00算完錢後,差不多要下班了!我居然看到我暫的機台報表上寫:-373元!
我說:妳有沒有算錯,要不要再算一次?
她說:你這是懷疑我嗎?你要對點嗎?好啊!來啊!拖到你下班時間你不要說「是因為複點所以拖到你下班時間」
我說:錢並不是我自己親自點,所以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算錯?跟有沒有拿走?
你這樣說也是在懷疑對方..不是嗎?

進到金庫時,還沒點時,她居然說:
1.我幹嘛拿你的三百多塊?
2.幹嘛誣賴我怎樣的話
雙方口氣都不是很好....

點完的結果:
她真的確實算錯了,而且我當日盈虧是-25!

結果:
1.沒有道歉,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還敢給我找理由(我吃飯吃太久、做事情做太慢)。(想要推拖是嗎?)
2.我問她:我有誣賴妳嗎?我有說這錢一定是你拿的嗎?你剛在前面櫃台是怎樣跟我說話的?妳的態度就【不要我複點!】

那如果我今天沒有做【複點】這個動作的話,是不是這373就從我薪水裡扣?確實有問題

這家店的店長、副店簡直是可惡到極點,請大家一定要好好的制裁這兩個惡行惡狀的幹部!

區主任是說:會調店or開除!但我覺得該開除,否則會有更多受害的兼職人員!

大家覺得該要怎樣處理?

綜合以上,覺得是店長不能找其它頂好支援嗎?基本員工休假不正常,那他們自已呢?若自已休爽爽的話就真的說不過去了.再者副店長算錯錢這個部份,說得苛薄對待下屬,我只看得出來,就是點錯錢,一個不想重點,一個要求點錢,然後事實證明真的是點錯了,只差一個道歉,說成這樣.....
12/29

1.區主任昨天說:叫我12/28-1/1這段時間都別去上班,啊是怎樣!我不去上班,那這五天的薪水我找誰拿啊?簡直就是吃定我了!所以這幾天的薪水我一定要想辦法跟他要,不然這段時間我都沒錢賺,那這要怎處理?

2.而且這幾天不去上班,誰知道他們之間是不是又在密謀啥事情!所以我一定要一次就把他們兩個給處理掉,否則他們以後東山再起,恐怕對我不利!今天不是我手段慘忍無情,是他們兩個自己心狠手辣!所以我絕對不會客氣的!

3.我已經E-mail投訴給蘋果日報的記者了,記者昨天也打電話給我:你有PU上網了嗎?或是有投訴其他的報紙?(啥意思?)

4.而且我我覺得那個主任也有很大的問題!一聽到我講:已經連絡記者了!就一副很緊張的樣子,就說:一定會嚴懲!一定會嚴懲!(那我想問:今天我要是沒說「我已經連絡記者的話」他是否就算了呢?簡直就是敷衍了事)

5.他們連班表都沒有排出來,甚至連我哪天修都沒講也沒列印表出來!投訴總公司後,主任才說:這一定要排的啊!對啊!啊怎麼沒排?分明就是故意推拖!

6.一聽到我講:休假來上班,薪水要兩倍!他就面露難色了!不然趕快想辦法找人來頂我休假的那幾天啊!不然我之前給你連做三個禮拜,這薪水...你是要怎麼解決呢?

7.我剛以上新竹縣勞工局寫【陳情書】了!裡面有談到:
‧12/28-1/1的薪水可否追回?
‧之前連做三個禮拜,那加班費可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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