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IR wrote:
以前曾在一間小公司服...(恕刪)
我的第二份工作(電子業,寫軟體)就是這樣,有供宿舍但沒有加班費.
公司離我家30分鐘車程,所以我住家裡.
那時候我剛去,下班時間到了,可是同事們一副都很忙無法下班的感覺
讓我想要早走都會感覺有點怪怪的
所以第一個禮拜,禮貌性地配合多留了半小時到1小時
第2個禮拜開始,就無法再演戲了,明明就沒事幹
所以時間一到,東西收了就走(那時晚上有課要上,不想騎車太趕)
到了第3個禮拜,副理就找我去聊天了XD
他說怎麼可能沒事,一般工作完了,那就留下來Study一些技術文件
我...
到了第4個禮拜..直接遞辭呈掰掰.
還好走得快..不然社會版爆肝新聞可能有我一份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