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nman wrote:
您還活在20年前的日子嗎?
好多日子早就不是國定假日了...(恕刪)
noisegirl wrote:
我記得從很久以前開始...很多"國定假日"都已經改成"只紀念不放假"了...
如果你參考人是行政局發布的行事曆 上面會寫得更清楚~..(恕刪)
人事行政局發布的行事曆, 規範的是公家單位,
勞工休假依據的是勞基法,
bluesystem wrote:
如果隔週六有來上半天班, 卻沒有照樓主講的法定的國定假日來休假,
才有違反法規的問題....(真的有公司是隔週六上班, 國定假日放假)...(恕刪)
winsonatmob wrote:
勞委會的解釋令是雙週工時 84 hrs 者, 顧主就要給假, 不一定要隔週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