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行的健保法規而言,若是新公司有盈餘分派時,股利補充保費可扣除負責人投保月薪總和(盈餘和投保相同年度),這屬個人部份所以新公司發放時要先預扣補充保費。若是領新公司的薪資時,則是屬於投保單位的補充保費,但因沒成立健保投保單位,是否應課補充保費這部份是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