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ei1976 wrote:
小弟嘉義人,來台北已...(恕刪)
可以換了~
同事間不聊天.又沒情誼的話.拍拍屁股走人吧~
不過前提是.換工作之前.能找到好的工作
薪水3萬的話.如果您本身無負債.無其他嗜好(抽菸.喝酒.賭博)
以小弟的經驗來看.應該是還夠用.但如果要購屋的話.就要拼一點了.
不清楚您另一半是老婆還是女朋友.如果打算生小孩的話.建議回到台南.畢竟能陪伴在老婆跟孩子身邊.那種感覺是無法取代的.
早上送報紙或鮮奶.然後再去加油站或超商兼差早班.應該會有35~39K的收入.
距離跟親情.端看您的取捨~
小弟也是36歲.已經再規劃退休後的生活.說實在話.
不要求此生.能享受榮華富貴.只希望不讓我的小孩揹債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