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gguo66 wrote:
我的條件是
1.口頭+書面+電郵道歉
電郵道歉除了要給我本人..副本收件人也要收到
如果有密件收件人..請她誠實的也要寄
被我發現有密本收件人沒收到..代表誠意不夠..合解無效照樣告
2.同意道歉..履行後擬定合解協議書..內容還沒擬..因為她明天到辦公室才會知道我要走法律途徑
總之協議書載明 污辱罪追溯期間再犯..要加重..即使先前有道歉合解無效
現在的7年級非常垃圾惡劣...(恕刪)
你這樣會不會被七年級的告?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