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pima wrote:我們沒有任何津貼,就連伙食津貼也沒有 「伙食津貼」只是個名目,用來降低「本薪」項目,這樣才可以報比較低的勞健保不是補貼給你吃飯用的,通常都是 1800 元,60 元/日 * 30 日
公司把1~10日的非上班日薪水扣掉了,非上班日一樣要給薪,惡質公司的算法會依據sryang大的算法,我有朋友遇到過,可以直接和公司說,這是違反勞基法,不用客氣請他問勞保局,公司不願意補償你8000-4400,和公司說我會和勞保局檢舉你,公司會被開罰單,你只要檢附薪資證明即可,公司罰一張單子遠超過他A你的3600,罰了錢一樣要付給你差額,而且會被連續裁罰,這個老闆很怕,直接拿勞基法壓公司 叫他吐出錢,我有幫朋友打電話問過勞保局,拿當初問勞保局說的算法換算你的金額是25000-1000=2400024000/30=800800*10=80008000-10天勞健保=因付薪水,當時給他勞保局的電話+分機,並請和公司說請本周末前匯入戶頭,超過準備吃罰單,那家公司啥的會計規定突然都沒了,兩天朋友就收到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