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小黃 wrote:
這樣有義工的團體不就都要被告翻了!?(恕刪)
有義工的多半為非營利事業團體〈如宗教團體、慈善團體〉
這間公司明顯的有營利,應該不適用這個範圍。
thomaslee2006 wrote:
有工作上班的實際行為就要付薪水~(恕刪)
不合理的事~在剛萌芽時就要注意了~
不是等到這種名詞被政客資方全力合作扶正後~
非法變成合法~大家採到雷了再來哀鴻遍野
我認同您的說法,防範未然比亡羊補牢要省很多力氣,
請了員工就要付薪水這天經地義,
畢竟大家都有家小要養,
就算單身,一個人也要有收入才活得下去,
這種以實習生之名而行讓人做白工之實的公司真的不可取,
另外,現在各大人力銀行狂推的「派遣」制度,
也對勞工非常的不利,
〈相對的,對出錢在人力銀行刊廣告的資方就很有利了〉
小弟認為,既然身為勞工,對本身的權益至少要有所認識,
如此才能分辨出好公司跟壞公司,
也才不會做牛做馬到最後卻是一場空。
前一天買了一本原文書,隔天要去書局退錢。因為內容不合用;還搬出了消保法來「番」。
現在學生團體又來吵著要把「實習生」變成「聘雇員工」是為什麼呀?
亞洲金融風暴時,日本、韓國其實有很多人去大公司應徵無薪工作的。
為的只是在大公司佔一個位子。晚上再去打工或靠父母接濟。
學校也提供實習的機會,說穿了這些實習內容就是老師去承包研考會或公家單位的工作。
也是實際工作,你們還得付學費;也沒有人出來叫?有本事先去找老師要薪水吧。
想賣鹽酥雞,不是付加盟金再去實習,也得去夜市拜託人家教;一樣得幫忙,薪水是多少?
工業局自己也仲介了很多人去當「學徒」,吃住自己負責的也有。人家為什麼要去?
冬天戶外水溫常常是零下,早晨三點、四點要起床真的是痛苦
想做水產養殖業的就得面對這樣的環境;很多都是無薪還得拜託人家給個一年兩年的實習機會
不實習?一隻鰻魚苗有時就十元了,再加上飼料錢..... 看你能試幾次
人家的果樹果實大又美,你家的果樹都快死光了,怎麼辦?
看來那些付錢去日本實習的也是傻子
如果提供實習機會,薪水變成了強制性的,
那公司只要轉個彎找XX補習班合作,再提供工作機會為廣告
目的一樣達到,想學習的人只是付出了更多的代價,這是現在分類廣告常有的事吧?
這樣的事都不明白,還要擔心到「還要竊取你的創意成為公司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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