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mivice wrote:
也之所以回文會提出要你指出個人錯誤解讀之處
因為只有透過實質檢視探究思維與邏輯成形心態
方能得知"問題"從何而來
這就是理性思考有邏輯之思維之根本
減少情緒性個人如喜好與感覺之因素干擾
所以本人轉貼法官見解當佐證
表示這個人主觀認知並非無的放矢天馬行空
是有其跟根據相當基礎立論在支持是主流一派說法...(恕刪)
本人發覺整個討論串可能已經沒有人能看得懂你究竟在表達什麼了,
表達能說到沒人看得懂,顯示還沒有足夠的思考脈絡來闡述想法。
因此即使本人上次話都講得很明了但你仍看不懂,繼續自說自話
兼言語攻擊;對於這點我不會感到意外,但也不怪你。
說到這裡可料想得到你應該又會繼續搬出滿腹主觀意識來指責我,
只不過下次你必定不會再看到本人對你的回應了。
既然你那麼需要讓人看來似乎比別人懂的優越感,優越感就留給你
也無妨。形式上的輸算不了什麼,說贏如此的你,我也沒什麼好得意的。
你想浪費自己的生命和時間,沒人有權阻止,但也沒人有義務奉陪你。
想表演就留給你表演舞臺吧!而離開網路後,你終究得面對現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