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e wrote:妹妹有3個,達到了,各500...(恕刪) 如果請三個員工,業主需要付出的6萬。有沒有可能請兩個半,只在尖峰時間安排3人,平時兩人。或是減少至兩人。這樣就可將6萬分給2位員工,一位三萬。3萬底薪加上獎金,應該就能夠請到比較厲害願意努力的人。業主在人事支出上也無變動。有時候員工看起來多人,但是效率不高,不如厲害的幾個就夠。
當老闆本來就沒有比較爽,我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我也知道前途不能靠老闆。我雖然處在職場,但主要收入是靠其他投資,不過還是有找份工作正常上班,因為不太看重這份薪水,所以更我能理解老闆或是上位主管的痛苦,因為我三不五時就對他們的做法與點子講風涼話與批評。我不太在乎薪水,反正我有的你們也給不了,自然可以侃侃而談,像23K這種東西,就是請國中畢業、識字程度的人去做嘛,沒錯吧、我說的是正確的。當老闆或主管絕對沒有比較爽,我曾經為某些主管祈禱,我希望他們的智能能提高,少講一些學齡兒童的言語,比如什麼責任感、榮譽等,其實只要講錢跟加碼就好了,古有云衣食足才知榮辱,給的待遇讓人衣食足再來講責任榮譽,這是學齡兒童就能理解的道理,我不知道為什麼一堆40~60歲的成人還不懂,我才30歲卻要經常點醒他們,算起來我真是功德無量。出社會越久,職場越印證呆伯特法則這本書,所以我常跟那些年輕人講,你們最好不要相信30歲以上人講的話,靠這些中年人你們就完了,你們將來長大只要懂得清算我們就好,你看、我不僅點醒長輩、還啟發晚輩,又是功德一件。對了、我今年考績又是A。
當老闆有比較爽嗎?絕對是沒有的?所以這和給員工薪水有何關係?當員中有比較爽嗎?絕對是沒有的?所以員工可以給你一天少上班個一二小時?他也下雨天請你開車或騎車注意.你來給他加薪水你能接受?颱風天宣布休假就休假本來就是應該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