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hua0317 wrote:我不曉得是你錯亂還...(恕刪) 那你知道軍公教本身的特休假比勞工還多嗎?軍公教還有全薪病假可以請甚至還有有薪事假5天勞工請病假是半薪 請事假是不支薪這些條件勞工跟軍公教有相等嗎?如果要求齊頭式平等那是不是勞工也要改成這樣不是只單單砍掉七天假但顯然這永遠不可能
經過這次強硬主導修正勞基法~可預見2018選戰民進黨支持度一定會大跌~因為60%贊成修正民調來源我想都是中南部長期支持or出錢的中小企業代表,有一定程度向民進黨中央施壓。(比如往後的政治現金供給)~各立委一定後面有雇主選民的高壓力。但心中最軟的那一塊勞工的我們,在出錢是老大的立場下~我們是絕對可以被割舍的。
反對,dpp現在搞這些招就是吃定社會上有一群人(通常不太小群)"對我沒影響阿,整天抗議煩不煩,做秀"一次對你沒影響 長期下來政府就軟土深掘而且不可能沒影響的,只是直接或間接試想醫護人員,交通運輸人員在過勞下會發生什麼問題我只覺得每天上班途中的拒馬一直莫名增多覺得悲哀,完全執政就只是獨裁政府而已我一直覺得成龍說得很好 台灣的民主就只是笑話無奈台灣人很久以前就玻璃心了
反對修法的事不是覺得修法對資方有利?那為何不改為當資方,享受法律的優勢?畢竟台灣是個自由的國家,沒人逼你當勞方吧?還是你只是不想辛苦工作,只想躲在資方的安全傘下面鬼叫?在台灣,要當資方很容易,路邊攤、賣雞排都是資方。只是當你一但當上資方就會發現不要說七休一了,一個月能休一天就偷笑了。然後等你稍有規模,想請個人就發現要幫勞工付一大堆勞健保費及退休金提撥。最多的情況是自己默默的幹,老婆孩子一起幹,員工一個也請不起。反對修法的年輕人,有本事當個資方看看吧,別再靠背了。
dieselman wrote:要先知道這次是修了...(恕刪) 看了非常多留言,非常同意大大的看法對於加班費的部份主要應該是分成兩種公司,會給加班費跟不會給加班費。會給加班費的公司其實調整家班費上限時數對於快退休的員工期實蠻有感的。會給加班費的公司最多也只是給你加班上限時數的加班費,相信很多人還是打卡後繼續在工忙。其實加班費也算薪資的一部份,也會影響勞保,只是很少公司會因為加班費來幫你調勞保。但如果會的公司能讓你的退休基數多一些。再來不會給加班費的最多的問題就是所謂的責任制,這才是最該去修改的地方。相信蠻多反對的也是因為本身就拿不到加班費,又要超時工作。相信蠻多公司超時工作的一定很多無關上限,只是在於給不給而已。再來是實在不贊成把底薪調成3萬,今天如果大家齊頭式的調整底薪,幾個月後只是通貨膨脹而已,只會讓幣值越來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