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就是保障勞工大於資方,導致台灣經濟受到影響,各行各業裡都有老鼠屎,仗著你不能馬上開除他而無法無天挑撥是非滋事不斷,就算你當下開除他,他還理所當然名正言順的跟你要資遣費,哪怕他造成公司利潤損失,你也沒辦法,這就是現今的勞工現象!
james063 wrote:我不是老闆,只是一個...(恕刪) 要是影響你的工作,講不聽就往上報,讓上面做決定,看是調其他單位還是資遣。你可別搞一些其他小手段去逼退,免得惹火上身。你想要炒他,唯一合法手段就是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