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孟紘 wrote:
今天星期一我要請星期...(恕刪)
小孟紘 wrote:
今天星期一我要請星期四 早上丟請假單給老闆
老闆看到後 罵了一堆髒話 後來叫小姐跟我說
因為不依規定時間請假 所以要我改請事假???
公司最近規定 若要請特休必須於一周前請...(恕刪)
klain wrote:
第38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