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uiser58478 wrote:
那請問依照行規,應該要在17天、14天、10天、7天還是2天前預告才是正確的??
很可惜,罷工地點發生在台灣,目前法令規定就是沒有這個預告期。
...(恕刪)
沒有預告期的規定確實是個麻煩之處,如此一來
除了從職業道德的角度能夠抱怨一下之外,
也就沒有什麼能具體苛責的。
台灣規定幾天前預告才是正確的,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沒權利說
除非台灣社會有共識或有官方強力主導,不然無論說幾天都不會
被承認有遵守的價值吧!
只能說我是旅客的話,我會關注的是罷工之前,
機師到底有無用心、盡力把對旅客的影響降到最低的職業道德
但機師如果真的把對旅客的影響降到最低
那也等同對資方的威脅性大幅縮小,降低談判獲勝的機率
通常人在面對有切身的利益時,即使是無辜第三方的利益也會淪為次要
機師不會優先考慮旅客,旅客也難以說服自己支持機師
這是人性的問題,未來不知,至於以目前的社會認知來說,應是無解。
cruiser58478 wrote:
我發文不是要說勞資雙方誰對誰錯(我不否認我較偏勞方)...(恕刪)
版主說自己較偏勞方其實也沒什麼,並不是較偏勞方或資方
就會一面倒講勞方或資方的好話,理性的人還是會看事發經過
再根據自己的邏輯判斷。
雖然實際狀況還是很容易因為表示立場後被貼上勞方或資方
的標籤,但別人的腦我們就管不著了
媒體報導確實不見得中立,但我以為報導還是可以看一下
也許還有什麼關鍵點剛好是閱聽者沒看到、不知道的
個人倒是覺得不需要太擔心是不是有人想帶風向
那是人云亦云的人才會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