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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新聞都只強調砍七天假,沒強調特休未休要給兩倍薪資

一直很納悶

本來就沒放的假

為何要說"砍"?

lyp1972tw wrote:
新修勞基法第三十八條...(恕刪)


兩倍工資?

那是立法來耍猴子的。

說的好聽,不管休息日或特休,就是只能領一倍而已。
勞動部解釋月薪制本來當天就有薪水了。

騙人的技倆,聽起來很多,又拿不到....我寧願休假。
所以討論了半天, 結果特休假沒休還是給一天的錢而己,
那和本來就沒什麼差, 只是平均來說多了一天的特休罷了.
不要太樂觀~~
台灣雇主是不可能常態性給2倍薪的
還有特休問題,一般假日有時都要加班了
你還奢望給假?
法律是這樣定,雇主會遵守的有多少??
所以罰鍰才會從500萬砍成2萬
哈哈~~~~賊政府
本來六日加班會有二倍薪水、也被改成1.33/1.66

lyp1972tw wrote: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恕刪)


用腳上的毛來想,也知道慣老闆不會讓這種事發生的~

一定是人事在帳面上強迫每個人把特休要休完

很多資深員工有30天年假特休的,工作作不完怎麼辦?

信不信明年會流行帳面上排特休,實際上乖乖弄工作的東西?信不信?

PS:沒有勞檢,沒有開罰,沒有停工=慣老闆才不怕你咧~
我們公司規定,就是要放完,沒放完,就沒了,不能累積.
再給一天薪資?想得美喔...就看哪個正義感破表的員工去檢舉囉.

小弟我沒啥正義感,職級又低,只想混口飯吃,所以會把假修完.

那些沒休完的人,大都是領很多又忙碌的中高層,有沒有補發這些天的薪資,沒差!
也沒人會吃飽撐著去檢舉,老闆會說:林北檯面下賞給你們很多囉.

希望未來有正義感的勞工盡量去檢舉.
lyp1972tw wrote:
新修勞基法第三十八條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第三十九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恕刪)


樓主自己也PO了條文,那裏有說年度未休完的薪資要兩倍折現金發給???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這條只說年度未休完的特休,雇主必須折現。並沒規範一定要兩倍阿。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 只有休假日被老闆叫來加班,加班費要再給一倍 (月薪制,休假日本來就有薪資。比方說月薪30000,換算為日薪1000/天。若休假日被抓來加班,雇主要再給勞工一天薪資(1000)作為加班費。原本的1000日薪加上加班費1000,一共2000,就是所謂的 "工資應加倍發給"。

參考:http://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hrfriend&id=108336&agent=out_fan_ETTChr_20161208_D2&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fan&utm_content=hr&utm_campaign=2016hr

cmsaaa wrote:
兩倍工資?

那是立法來耍猴子的。

說的好聽,不管休息日或特休,就是只能領一倍而已。
勞動部解釋月薪制本來當天就有薪水了。

騙人的技倆,聽起來很多,又拿不到....我寧願休假。


誰說的..

至少是1.33 & 1.66

有些比較好的公司會给2倍

你不能因為你的公司爛就說這是立法來耍猴子的吧....
先不用管說新制勞工可以多得到哪些錢
這些多的錢遲早都要吐出來
覺得開第一槍的應該是運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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