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的做法不就擺明了教師是責任制既然公務機關都是責任制那一般私人公司也沒什麼好抱怨的責任制理所當然那訂勞基法做甚麼?教育部帶頭違法?還是台南市教育局聰明沒事,市長出來嘉獎一番,做得好!出事,馬上縮頭烏龜,縮進龜殼好事全攬,壞事全推,還來個依法行政,漂漂亮亮!
一堆酸民平常總是抱怨老闆給的薪水太少、工時太多、責任制累到爆肝,結果看到別人爭取權利的時候,又想把他給拉下水,就像蟹籠裡的螃蟹,看到別的螃蟹想爬出去,就會去扯牠的腳,到後來大家都爬不出去。只能說...台灣的勞工會這麼慘,都是自找的!強烈建議政府取消勞基法,什麼工作時數規定通通取消,一切回歸自由市場,能賺多少錢,自己跟老闆談,不要訂什麼基本薪資,所有工作都改為責任制,取消所有加班費和補休的制度,有本事早做完就早下班,但是原則就是「工作在,員工就要在」,這樣大家應該覺得很公平吧??
剛好而以一堆愚民要砍人家福利又要人家當責任制覺得老師好去當阿要人家責任制福利就拿出來不然8點上班5點下班剛好你老闆跟你說以後要早點上班新水不加你同意嘛台灣在這樣砍下去說不定拿天又回到以前沒人要去當軍公教只好又搬出一堆福利來拉人
很明顯,這棟樓有人刻意煽風點火,把主觀對某特定人物的好惡,或者說把自己的政治傾向,用偏頗、混淆的方式,偷渡在這棟樓裡面。回到正題,國中小教師應該幾點上班,幾點下班?如果說,每天的第一堂課是八點十分,那老師八點到校,有甚麼不洽當呢?換個角度思考,國中小的學生,為什麼要那麼早到學校呢?我們都知道,充足睡眠對成長階段的孩童有多重要,我們也清楚,家庭教育與親子溝通對小孩有多重要,如果說,一日之計在於晨,那麼,這麼重要的晨間時間,我們怎捨得讓孩子自己拎著早餐去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