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領 6 個月, 金融海嘯時代好像放寬還可以再延長3個月, 現在不知.
一旦你找到工作, 剩下的折半一次歸戶,
ex: 領1個月後找到工作, 那麼剩下的 5 個月 /2 = 2.5月, 共 1+2.5=3.5個月
前2個月面試需求是自選曲, 你可以找你喜歡的公司去,
後來就是就業中心指定曲, 他們給你的你一定要去面試.(當然自己還是要找真正想去的)
不過大部分的狀況是, 我使用 mail 寄去面試請求, 對方未必會回.
對方不回你也就不必去了, 因為對方不鳥你不是你的問題.
不管有回沒回你都可以印下 mail 紀錄拿來解每月2次面試成就,
不論是自選曲或指定曲都一樣....
如果真的有回應, 自選曲是你真的想去的公司當然要去面試.
但指定曲有回應怎麼辦?
你只要向僱主表態 "是被媒介來的", 僱主就知道可以幫你蓋章讓你走人.
不蓋章也沒關係, 至少稽查人員詢問僱主的時候能知道你真的去過.
至於稽查人員會不會真的問? 我不知道...反正我都有去拿蓋章.
另外如果你真的手頭緊又不能馬上找到工作, 也許考慮某些不報帳的打工...
這樣讓你一邊拿補助, 還能有額外一點點的收入, 只是很沒保障,
當然這是違法的注意不要被查到....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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