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edaniel wrote:
老師是很特殊的職業怎...(恕刪)
其實
跟台灣的的政治有很大的關係
仇視公務員或是軍人,教職(很明顯的不仇視高中,大學)
從中可看出端倪
為何高中大學一直被排除在外?不是都是教職嗎?
因為這些都是有力人士或他們自己本身
國中小明訂工時,那高中大學為何不比照辦理?
領得不是國家的錢嗎?
國中小老師不管你我小時候,或是現在
都是超過八小時的工作時數
教育局能不知道老師的工作現況嗎?
對於一個超時工作的員工,訂下一個八小時的規定用意何在?
明顯的一定不是工作時數的關係
而是其他目的...............
小弟做過加班責任制的上班族,也曾在私立學校任教過,目前在公立國小擔任行政,我認為每一行都有其不為外人所道的辛苦,也有著這行業特有的價值與報酬;出社會後看過許多人,不論什麼行業,唯一不變的是,過的爽的人去哪一行都很爽,無論是私人公司或是公家機關,這點我想suifong大你應該也能認同吧!
先談談私人企業,低薪的壓榨和瘋狂的加班讓我曾經星期五進公司,星期天才離開,大家都在比加班時數,總認為老闆裁員一定先裁不願配合的人,領高薪的總是把工作丟給我們,但是那個位子總是看的到卻永遠吃不到!後來有機會回到本業--在學校任教,薪水較高也較有保障是事實,但以為會比較輕鬆那可就錯了,我在民間企業時,早上吃個早餐打屁一下,午休也還能睡一下,工作12鐘頭以汽車速度來說,大約有4個鐘頭在高速檔,其餘都是壓力較低的2-3檔,甚至有同事留在公司只為了多拿加班費。而在學校只要有學生在就是6檔全速運作,剛開始根本沒空吃午餐,因為你必須做午餐指導;唯一一次上廁所是7點回家後,我的工作時間包含中午午休一天11個鐘頭,回家的確要批改作業,白天只能趁沒課處理當天必須發回的作業,因為空餘時間得忙著處理學生的糾紛及突發狀況;其他的作業要等安靜且思緒清晰的下班時間慢慢批改,並找出學生的問題所在,隔天再利用午休或下課進行補救教學。改完作業後進行隔日的備課(教書第一年,每天備課要5個鐘頭),蒐集資料、佈題的方向,其間還要解決家長的疑難雜症(像是作業忘了帶、功課不會寫、回條搞丟了、參考書去哪買等等)。
或許suifong大遇到了不適任的老師,因而對老師有不佳的觀感,老實說我的同事也真的有這等人,但是用刻板的印象抹黑一個職業這我就很不能認同,至少我不認為我有所愧對這一個月4萬多的薪水。
平常利用時間上網是我僅存的紓壓方式,也都潛水居多,但是我真的覺得各位網友在發表言論之前是否可以先了解過、思考過再發言,而非把這樣的議題當作您工作壓力下的洩恨出口。
papasi wrote:
可惜你不是校長, 不...(恕刪)
其實這種事情不就是很簡單
那些老師你沒跟他講八小時上下班
就會乖乖的七點半到校,四點多處理完事情下班
大家兒女丟一丟,上班去了
下課安親班接走,晚上大家下班去安親班接人
重點是不要跟老師講八小時這件事,對一個超時工作的人,講八小時規定
是吃飽沒事做,為自己找麻煩
尤其是對我們家長而言
簡單
台南教育局出來道歉不就得了
承認事情有待商榷
市長出來圓圓場
罵罵局長給那些老師看
那個颱風市長不會連這個表面工夫小事情都不會做吧?
老師繼續""超時""工作
大家照常老師到了,孩子就丟去了
不是講過聰明的人是事先盤算過,事情模糊和事情講清楚哪個對自己有利,要想清楚再做!
如果事情是模糊對自己有利,當然是惦惦
繼續占老師便宜
像台南市教育局這樣的行為,應該好好被砲轟一下
炮給老師看的
才是聰明人的作為!
讓我不禁好奇教師的工作到底有多爽?
如果以102年度計算公務員和老師的上班天數
扣除常態性加班的公務單位,以及少數養老、擺爛的教師
求取一個較為合理、符合常態的數值~
公務員:
整年應上班天數(扣掉週休與國定假日):250天
平均休假天數(以年資7年計算):21天
理論上的平均上班天數:229天
PS:102年統計公務員平均年資約16年,依規定可請休假30日
如以此據計算,公務員的工作天數則為220天
中小學教師:
整年應上班天數(扣掉週休、國定假日與寒、暑假):194天
加上寒暑假到校備課與研習的天數:7天(概估)
理論上的平均上班天數:201天
就量的統計來看,教師的工作日確實比公務員少了19~28天不等
相信大部分的鄉民看到這裡一定會見獵心喜,吼~我就說米蟲吧!
但就質的分析來說,這卻是大部分民眾不願瞭解、容易誤解的部分
再重複一次,撇除掉少數養老、擺爛的教師(但常被放大當作通案…..)
一位認真的老師,花在班級經營、事前備課、批改試卷與作業、登錄成績、親師溝通、指導學生參加各項比賽等,所付出的心力與時間,是難以量化的!
但這些工作常被上級長官、民代、家長、鄉民、酸民等,有意無意的忽略
或是拿少數擺爛的老師當反例:我遇過某某老師都不備課、過的很爽啊….
或是再如早上07:30~08:00的早自習、中午12:00~13:00的午餐、休息
晚上18:00~21:00的待命接受家長諮詢…..(我還沒算上、放學的導護工作)
這些外界就用「教育愛」、「教育熱誠」、「無私奉獻」這些大帽子呼攏帶過…..
(大家對「無薪假」批的半死,但似乎對「無薪的教育愛」裝傻到底….)
請問上述「教育愛」的部分,工作天數與工作時數,又該怎麼計算呢?
而這些林林總總的工作量,是沒有被計算在前述的201天之內的!
但我絕對相信,201天加上這些所謂的「教育愛」的工作內容
換算後的工作天數與工作時數,是絕對不會低於25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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