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c987 wrote:即使長榮會員未過半同意,工會也可以取得合法的罷工權。顯見目前的法律,對於職業工會規範有極大的缺失。 職業工會的目的不就是這樣?aoc987 wrote:況且桃空職工中非長榮航空的會員,不是勞資爭議處理法的爭議當事人,又是競爭對手的員工,其參與罷工投票是不合法律邏輯的行為。 現行法律這是合法的吧?比如女空服員被性騷擾公司處理不當男空服員看不下去發動罷工大概是這個意思?
89.. wrote:職業工會的目的不就...(恕刪) 理論上都不像是錯的但是,這場罷工就是有心人士操弄的一場笑話就算前面都看似合法但是根本就僅為罷工(實際是少數某些人為謀取自己利益,而非為小工舉出頭)而罷工所有疑似在罷工期間借罷工取得利益者(如打參政知名度、打工運知名度、請假罷工而可能保有全勤、刷存在感的律師)給了小工舉甚麼?只讓小工舉告訴大家,旅客在飛機上要東西是貪婪的~(這有證據的不是我說的喔)只讓小工舉告訴大家,飛安真的掌握在他們手上,因為他們可以加東西在食物裡~(這有證據的不是我說的喔)只讓小工舉告訴大家,不聽我的話,就叫你掃廁所掃不完(當過兵的都聽得懂,別和我說那只是字面意思)只讓小工舉告訴大家,沒有和我站在一起,我們就是要找你麻煩~(這有證據的不是我說的喔)只讓小工舉告訴大家,......以下開放接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