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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年輕人創業真是太天真了●不要害人好嗎?

天使水果糖 wrote:

說實話,他媽的視訊開下去直播
你夠有梗夠聰明,錢照樣滾滾來
付出的投資可以壓到低於1萬
在那邊永遠只是找藉口最強,真的可憐


直播的人氣是一個梅特卡夫定律 紅的越來越紅 大者恆大 強者恆強

不像2-3年前隨變什麼人(網紅)開直播 沒有提供深度的內容一個月就累積足夠用戶數能賺幾萬

因為用戶的時間是分散的 傳統媒體利潤率也在降低

就跟新媒體取代老媒體一樣 新媒體也會逐見出現規模經濟效應 門檻越來越高

直播現在也有一堆網路電視台請製作和企劃案分工合作

也是需要大資本請一大堆人+社群行銷業務打廣告衝人氣

網拍也是一樣線上零售已經比線下零售成本還高了 所以才出現馬雲的新零售 都是需要大資本的



「梅特卡夫定律」(英語:Metcalfe's law),是一個關於網絡的價值和網絡技術的發展的定律,由喬治‧吉爾德於1993年提出,但以計算機網絡先驅、3Com公司的創始人羅伯特‧梅特卡夫的姓氏命名,以表彰他在乙太網路上的貢獻。其內容是:一個網絡的價值等於該網絡內的節點數的平方,而且該網絡的價值與聯網的用戶數的平方成正比。

該定律指出,一個網絡的用戶數目越多,那麼整個網絡和該網絡內的每台電腦的價值也就越大。
abc003 wrote:
首先買一條遠洋漁船就是一件資本投資很大的金額 可能最少數百萬
進口原油也需要資本
還要在公海上關閉GPU 航跡紀錄器 並且躲避海巡署和美日的監控雷達
走私石油去北韓這個錢不是沒有資本的人能賺的
還要不怕抓不怕被關的風險


到頭來就是不敢承擔風險

可惜這世上只要是能賺錢,不管你是作白的、黑的還是灰的就是要承擔風險


thomas51 wrote:
說真的 我要是有錢可以選合夥人 我一定選樓主 他有極佳數字概念~
不像其他人 唬爛10萬變成30億 不然就是失敗2次之後 突然變成千萬富翁豪小話


假如你開公司就是為了倒閉的話,的確可以

alazif wrote:
到頭來就是不敢承擔風險
可惜這世上只要是能賺錢,不管你是作白的、黑的還是灰的就是要承擔風險


就算願意承擔風險你哪來個的幾百萬幾千萬去買條遠洋漁船 +進口石油

還不是要靠父母?

"量太小"人家國家的生意根本不鳥你哩

沒有大資本根本不可能


幫樓大打氣一下~

民國70年代 一般小家庭還可以雜貨店養活一家人 跟當今滿街連鎖的統一便利商店 銷路直接就打死你,

兩者時空環境根本不能對比

現在連資本額幾十億/享有政府補助的財團 都在大量國際對手競爭下 被壓的喘不過氣 還要凹政府補貼

更何況市井小民的小生意??

而且最關鍵的稅制弊病,都沒人敢講~

光是營業稅就能搞倒一票小本創業,小生意的盈虧還得政府說了算

只要國稅局"計算後"認定你有賺錢 即使明明是虧本的 國稅局一樣要你乖乖繳稅~


abc003 wrote:
首先買一條遠洋漁船就是一件資本投資很大的金額 可能最少數百萬
進口原油也需要資本
還要在公海上關閉GPU 航跡紀錄器 並且躲避海巡署和美日的監控雷達
不然你老了,誰有錢養你,大家都只打工能養活台灣
前面一堆懶得看了,說說我自身真實經歷,31歲離開前公司,
拿出存款70萬創業做小貿易商外銷,三年下來碰到不景氣加上
同業競爭,本錢已賠光光,對比另一個同行比我早兩年創業,
一開始就有金主投資幾百萬(推估兩百萬以上),他本身能力
不在話下沒錯,利用錢滾錢賺了一筆後開發產品又在賺上一筆

到現在人家都在外太空了我在殺豬公,我只能說白手起家絕
對有但是跟有人靠成功的比例天差地遠,現在要翻轉階級真的很
困難,有人會說去貸款,貸款創業要是失敗了,你下半輩子又沒爸
靠你會過得非常非常掙扎...命運阿
abc003 wrote:
現在軟體市場和應用...(恕刪)


我在軟體新創團隊待過。
有些人就是想太多,要講得包山包海很厲害,
也可能是講給投資人聽的。
但能夠實現的一開始都是一個小小的很基本的idea。

至於app已經是一片紅海沒錯,要有資本跟人力才玩得起來。
現在比較趨近於已經有好的服務或產品去搭配app,這樣才有搞頭。

"求職天眼通"是個很神奇的東西,很基本,沒人做但是大家都需要。
雖然最後一些原因公司收起來了,但可以參考這個模式。
我完全不認同樓主的話 我個人就是完全沒有跟爸媽拿一毛錢創業 現在甚至我還要負擔養全家
家庭沒有錢絕對不是藉口
你自己有沒有心想要成功才是關鍵
23歲出社會 一個月賺三萬 存一萬五很難嗎?
一年不是就存10多萬,30歲前不是就存快一百萬。有一百萬就可以做小生意不是嗎?不要說不可能,我就是這樣過來的。
二十歲出頭男生一個月三萬多工作很難找嗎?是你不願意做而已 。
保全,鐵工學徒,更別提志願役簽下去都不止了。怨天尤人只會讓自己還有成功越來越遠。
thomas51 wrote:
說真的 我要是有錢可以選合夥人 我一定選樓主 他有極佳數字概念~...(恕刪)


您真是慧眼独具,租个办公室请个漂亮秘书整天付租金薪水就好了。

业务?这个也不敢做,那个也不敢做,所有东西都风险太大。

我说的才对,别人都是胡说,问题都不在我这边。

这样投资你一定赚钱!

cche1079 wrote:
幫樓大打氣一下~
民國70年代 一般小家庭還可以雜貨店養活一家人 跟當今滿街連鎖的統一便利商店 銷路直接就打死你,
兩者時空環境根本不能對比


都知道時空環境不一樣,開店做生意還在要老方法,要成功也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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