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間隔這點不能認同修法的人沒做過輪班工作別說8小時,11小時都不合理,間隔至少要12小時才是人類能夠負荷的如果考量到通勤遠近以及家庭生活等等14-16小時的間隔才是可以讓從業人員活得輕鬆點的間隔時間不過這次完全聽不進去其他意見,一意孤行跟20年前國民黨修法的時候同一個樣
宮錦紅 wrote:支持 +1我也身為勞工,但我個人認為此次修法是好的~至於有關7天假,我是認為那7天假早已好幾年沒有,又不是現在才造成,倒是無須混為一談。...(恕刪) 這棟樓 很多人說沒7天假 包含你你沒有 不代表別人沒有很多人 是上次砍7天假後才沒有的你應該 問問你公司 當初為什麼沒給你7天假而不是 你沒有 表示大家沒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