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迷你兔 wrote:9月初進到一家新公...(恕刪) 如果該拿到的錢都有拿到,就接受吧!老闆的確不能用懷孕這件事資遣員工,但你自己摸摸腦袋想,這間公司好到讓你離開很傷心嗎?說實在以你寫出來的工作條件與薪水看,勞動條件與待遇根本就很差,這種公司哪還需要留戀?所以不要再糾結於是不是被無理fire的了,你應該轉換心情想:這間也不是多好的公司,離開正好找更好的,不但有資遣費可拿還能有失業補助可申請,不好嗎?
也不用說的這麼白啦, 應該是說訴訟完回不回去是原告的自由, 但是訴訟期間薪水要補足, 誰叫台灣太多雇主都不守法. 更活該的是勞工局都出面了還白目自以為有理ciee wrote:打官司的目的不是真...(恕刪)
三星銀河系 wrote:我跟你保證,生不生...(恕刪) 我們公司也是,而且大多都是娘子軍只有那些平常混太爽的加了工作就歪歪叫只能說刻意要領補助的,真的是極少數一個共處幾年的同事,要去生小孩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大力讚許,協助就只有一些小心眼,不懂懷孕的辛苦不懂生小孩顧小孩有多累的人,在那裡說風涼話
我原本也不是很認同雇主的作法直到今天看到以下這篇文章 我才恍然大悟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E5%A5%BD%E5%BF%83%E8%80%81%E9%97%86%E9%8C%84%E5%8F%96%E5%AD%95%E5%A9%A6-%E4%B8%8B%E5%A0%B4%E5%8D%BB%E8%B6%85%E6%85%98%E2%80%A6/ar-BBGbNmn?li=BBqiNIb
米糕飯糰粽子 wrote:我原本也不是很認同...(恕刪) 懷孕不是無敵星星, 也不是不能資遣. 有擺爛事實, 雇主都可以收集證據, 依法資遣雇主自己不懂規定, 被無良員工吃死死, 然後怪罪所有孕婦,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