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ngo wrote:過去做一樣的事情,...(恕刪) 過去做一樣的事情,卻可以領兩倍或是三倍的薪水,就算用完被丟掉也OK真的,要是我也想去,做相同的事,領三倍薪水,真的是超爽,也代表自己會的技術被看重,工程師有時候要的也是這個,其他產業沒被挖的只是在喊酸吧!!
fabulous2600 wrote:過去做一樣的事情,...(恕刪) 其實,很多在大陸的台商也常常抱怨陸籍幹部常常為了蠅頭小利跳槽。事實上,很多中國勞工腦袋很清楚,知道再怎樣努力都是幫老闆打工的。只有趁自己有價值的時候賺錢,所以常常沒幾年就跳槽到外商或是陸資企業。坦白說,這樣的作法不就是歐美企業重績效、依照績效與功勞談薪水的模式嗎? 我個人認為只要合法,員工要往更好的公司發展並沒有對錯。
Tom_Deng wrote:幾十億幾百億但是稅...(恕刪) 喔!? 這麼不賺錢啊董事會跟老闆們還可以超跑,房地產,豪宅一直買一直買喔!?反正公司賺錢是公司爭氣,公司虧錢都員工的錯難怪公司利潤每年還是有2-3%的增長但員工薪水卻倒退回16年就是有人被賣了還熱心的幫忙數鈔票阿由此可以看出分紅階層應該不高
JasonQ wrote:我是很好奇,美光到底是真的掌握證據? 還是單純的靠商業訴訟來牽制對手? 我也很好奇甚至其實我會懷疑這很有可能是慣老闆隨便捏造出來用法律去騷擾跳槽員工的藉口不過把這些藉口跟單純的KNOW HOW畫上等號我認為是很不道德的
小弟我所待的產業,幾年前就有一票人西進去大陸的陸資廠工作,目前為止,有些回台了,也有些爬上去了,所以能力還是最重要的,不見得用完就丟,但千萬不要以為留在台灣就很穩定,台灣公司也不是慈善事業,台廠在資遣人員部分,也是沒有在客氣的。
針對這點來說一下台灣法律在保護勞工方面真的是很無能但台灣人一般講求"情" 所以通常比較留情面要資遣還要談時間 (過年前不裁員之類的)陸廠通常比較沒在管的 (因為法律也不管啊), 所以台廠還是相對客氣一點calvinliu2016 wrote:台灣公司也不是慈善事業,台廠在資遣人員部分,也是沒有在客氣的...(恕刪)
ake999 wrote:用完就會丟了呵呵呵...(恕刪) 就算是回到標準薪水 也多賺了兩年 不賺? 另外要是兩年後沒減薪呢?資方:你就值這個價 勞方:可對方願意出更高的薪水耶資方:他是騙你的 過兩年降了 勞方(OS):過兩年降也比你他媽的不加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