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老闆,給加班費還要多給一天假?
假設 本來要星期天要出來加班(例假日)
當天臨時有事不能出來加班,向公司請假.
這時不但不用工作,公司還要給你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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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我剛剛上網查了一下,你的認知跟現行規範不同,建議是否自行再上網或詢問勞工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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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建議您出來開間幸福公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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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啊!如果有人願意給我錢開公司的話,我一定比照一例一休辦理,因為就算拿別人的錢給我開公司,我也算是員工之一啊,我很樂意跟大家接受同樣的標準規範,而不是老闆一套員工一套,我不想讓離職員工在我背後說:那老闆真是苛薄愛鑽漏洞,標準勢利眼小人一個。錢,再賺就有,一個人的人格,無價
我也曾被某任雇主剝削過,每天工作時數超過十二小時,周一到週五責任制沒加班費,週六日就是公司要辦活動一定要負責,扭到腳一跛一跛還是要走上一公里的活動會場(是來回整天喔,外加晚上睡覺自己在辦公室打地鋪),雇主則是坐著高爾夫球車談笑風生往我身旁而過,一場活動下來兩百萬利潤全雇主拿走跟他麻吉去吃香喝辣,我還是領那固定薪水沒加班費,繼續準備那些排山倒海做不完的活動(雇主說不加人喔 出問題你要全部負責喔),遇到問題晚上十一點還打電話來跟你歇斯底里大吼大叫,掛你電話叫你立刻進公司處理,那個老闆我永遠記得,一輩子註記牠不是人,也祝牠下輩子...(本想打很難聽 但不想為這種人再造口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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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roach
從一天營業額十五萬這句話無法推論。
因為你不知道他成本多少,就算知道成本,知道房租,知道損耗,也不見得知道他之前的累積虧損多少必須處理。
日本的Sharp兩年前營業額超過十五兆日幣,老闆怎麼可能活不下去... 還真的活不下去賣給郭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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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我妹工作的店是老闆自己的不用租金啦 沒有累積虧損啦 房子還一棟一棟蓋呢 對岸還經營好幾家分店了..但一例一休前 擺明就是沒有加班費 沒有三節節日 沒有年假 沒有補休....一例一休後才開始有的
所以賺的都老闆拿去擴張爽爽好棒棒,虧的都要員工吸收?
靠不給員工加班費才能勉強擠出利潤的公司,那還稱得上是公司?還算得上老闆?
sometime0924 wrote:
Re:我剛剛上網查了一下,你的認知跟現行規範不同,建議是否自行再上網或詢問勞工局確認
五、例假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40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https://labweb.mol.gov.tw/
http://technews.tw/2016/12/22/tw-labor-standards-law/
sometime0924 wrote:
Re: 好啊!如果有人願意給我錢開公司的話,我一定比照一例一休辦理,因為就算拿別人的錢給我開公司,我也算是員工之一啊,我很樂意跟大家接受同樣的標準規範,而不是老闆一套員工一套,我不想讓離職員工在我背後說:那老闆真是苛薄愛鑽漏洞,標準勢利眼小人一個。錢,再賺就有,一個人的人格,無價
所以這樣還是員工啊,不是老闆.
還是 老闆一套員工一套 不是嗎?
sometime0924 wrote:
Re:我妹工作的店是老闆自己的不用租金啦 沒有累積虧損啦 房子還一棟一棟蓋呢 對岸還經營好幾家分店了..但一例一休前 擺明就是沒有加班費 沒有三節節日 沒有年假 沒有補休....一例一休後才開始有的
這樣還待?
既然這樣,為何您不自己開個店(要拿自己的錢才叫老闆),然後再請您妹來工作?
不就皆大歡喜?
我覺得再多說 就岔遠了
或許D大有被影響了(但D大感覺很不好...您要不要再跟您的雇主商量商量 改成平常讓你多加點班 休假日排定加班卻請假,這種不用補一天假給你也不用給加班費,不要例假日加班嘛,至少七天還是要休一天,身體才不會操壞..)
喔 我之前那個爛雇主啊,我當然跑啦,他還包一大包六位數紅包給我要留我,我連想都不想就退回去,懶得理他就走囉
(我現在的雇主 是固定周休二日喔 一切比照勞基法 一例一休上路 他還全體員工加底薪... )
當老闆的事是您提的,我說有人出錢我當然願意當老闆啊
現行的一例一休 ,我和我妹都感覺非常的好 ,簡直棒透了, 尤其我妹 ,簡直像從地獄回到正常世界了...
就這樣
現在大陸的供應商碰到假期也是放假, 個人休假也是可以大方休假, 因為人家都知道生活重於工作, 卻只有台灣人還不知道, 卻只有台灣人還在騙台灣人 "放假回郵件是責任感的表現". 這是個悲劇阿.
台灣正處於老舊世代觀念轉戾點, 希望未來的台灣會更好啦. 自己的權益真的要自己爭取, 因為現今社會靠唬爛吃飯的人還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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